為避免影響公眾近用資訊的自由,歐盟最高法院顧問表示,搜尋引擎業者不應被迫在歐盟以外地區實施被遺忘的權利這項措施
2019-01-11
被遺忘權實施後,3年來歐洲民眾要求Google移除240萬的搜尋連結
歐盟「被遺忘的權利」上路後,3年來Google收到40萬次的移除搜尋連結的請求,希望能移除約240萬個連結網址,符合移除標準的連結佔了43%。
2018-02-28
Google擴大「被遺忘的權利」,當地居民透過任何網域都無法搜尋到被移除的連結
舉例來說,當Google同意移除英國民眾John Smith所提出的刪除請求之後,只要是來自英國的使用者,就無法在任何Google網域中找到有關John Smith的搜尋結果。但英國外以的民眾,仍能在歐洲網域以外的Google搜尋中找到John Smith的搜尋結果。
2016-03-07
| Google | 被遺忘的權利 | 歐盟 | Facebook
Google「被遺忘的權利」內容移除請求排行榜出爐,人們最想被遺忘的是Facebook
請求移除的內容前十大網站依序是Facebook、Profile Engine、Google Groups、YouTube、Badoo、Google+、annuaire.118712.f、Twitter、Wherevent與192.com等。至少半數為社交網路相關服務。
2015-11-26
| 被遺忘的權利
法國駁回Google「被遺忘的權利」上訴,要求全世界要一起忘!
CNIL主席則認為,移除全球連結才是真正符合歐盟法院的判決,如果此一權利僅侷限在某些區域,那就變得很容易規避。
2015-09-22
| 被遺忘的權利
被遺忘的權利:一年來移除搜尋結果要求,Google只接受四成
Google公佈該公司依據歐洲隱私權保護法規配合執行「被遺忘權利」結果,一年以來,全球各地的移除搜尋結果要求中有六成經Google評估之後遭拒絕,而成功移除的只有四成。
2015-05-14
| 被遺忘的權利
在去年歐盟法院祭出了此一裁決之後,Google即召集來自學界、業界、媒體、資料保護組織或技術領域的10名專家成立顧問團,該團隊負責評估「被遺忘的權利」與「言論自由」或「資訊自由」之間的平衡點,迄今已舉辦了7場的討論會,並於近日公布正式報告。該報告坦言,對於「被遺忘的權利」是否將擴大至全球並沒有達到絕對的共識,但多數成員認為,它應該被侷限在歐洲。
2015-02-09
| 被遺忘的權利
Google認為讓出版商得知連結已被移除很重要,這將確保程序的透明化以及讓出版商有糾正Google的機會,因為在某些情況下,Google的確是不小心移除了合法的內容,而且在著作權的移除請求中,約有50%的比例是來自於競爭對手的惡意請求。
2014-08-01
| 被遺忘的權利
「被遺忘的權利」負面效應發酵,媒體抗議文章被Google消音
英國衛報及BBC都已有文章被Google自搜尋結果中移除,媒體並呼籲出版商應共同捍衛出版自由,認為應該由出版業者決定文章存在與否,而不是由Google決定。
201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