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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共享資源;作者:Sébastien Bertrand

歐盟法院於今年5月判決,個人應有被遺忘的權利(a right to be forgotten),人們有權要求Google等業者移除有關自己的網路資訊。不過,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周三(7/2)表示,已有6則該報的文章被Google自搜尋結果中移除,呼籲出版商應共同捍衛出版自由,認為應該由出版業者決定文章存在與否,而不是由Google決定。

去年一名西班牙人向當地的資料保護組織控訴,他在十多年前因未繳社會保險費用而導致房子遭拍賣的新聞仍可透過搜尋引擎被挖掘,因而要求出版商及Google移除該內容,該案件上訴至歐盟法院後,歐盟於今年5月判決個人應有被遺忘的權利,若以個人名字進行搜尋,出現連向包含個人資訊的網頁連結,該人可要求搜尋引擎移除相關連結。

即使Google對此一判決大為不滿,認為修改搜尋結果是種內容審查,有違言論自由,但也不得不配合,在今年6月開放民眾申請刪除搜尋連結,不到一個月就收到超過4.1萬筆申請,由於Google採用逐筆評估機制,因此並非所有申請都會通過。

然而,英國衛報表示,他們收到Google的自動通知信件,表示已有6則該報的文章從搜尋結果中被移除,這些落入記憶黑洞的文章多半是那些有錢有勢的個人想要洗刷網路上的名聲,而且通常是透過所謂的聲譽管理公司來執行。例如其中3篇是與蘇格蘭超級聯盟的前任裁判Dougie McDonald說謊的事件有關。衛報發現,相關文章在美國版Google仍可找到,但在英國版Google卻已消聲匿跡。其他3篇消失的文章連衛報都想不出被檢舉的理由。

雖然這些文章仍然好端端地存在於衛報網站上,但歐洲使用者卻無法自搜尋引擎中找到,衛報認為,握有文章編輯權的應是出版商,而非Google。

無獨有偶的,BBC 的經濟編輯Robert Peston也發文表示,他在2007時一篇與美林前執行長Stan O'Neal相關的報導也在「被遺忘」的行列,Robert Peston並批評Google的處理相當粗糙。

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則呼應了衛報的報導,指出其實「被遺忘的權利」初期帶來了史翠珊效應(Streisand effect),在試圖抑制某些訊息時或阻止公眾了解某些內容時,反而讓更多人了解該事件,因為人們會更加好奇地去尋找那些被刪除的訊息。

該報也認為歐洲法院及政府應該祭出配套措施,讓出版商有機會證明相關文章有益於大眾,否則只是讓個人的利益凌駕大眾,同時也讓Google擔負著沒有任一私人機構能夠承擔的「仲裁」大任。

洛杉磯時報還建議其他也收到移除通知的媒體應該可以找到其他方式讓文章重現,例如採用不同的關鍵字就能找到同一篇文章,或是重新出版等。(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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