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讀者,在你心目中的想法,你覺得「數學」是什麼東西?

對我而言,我對「數學這東西」的理解是有階段性的。小時候,數學是加法減法,乘法除法;大一點以後,數學是多項式分解,是一元二次方程式;再大一點,數學是三角函數,是百思不得其解的證明題,是怎麼想也想不出來的微積分難題……。

等我開始研究電腦相關的知識之後,我對數學的定義又有些不同的理解。就我現在(狹隘、自我且不一定正確)的看法,我認定數學是「描述實體世界的工具」。

簡單來看,所謂的自然數,就是數學用來描繪實體世界的一個例子:用數字代替物體的量,但我今天要講的比這要複雜一點。

假設有一張紙,你打算在紙上印上字,若從數學的觀點來描述,每一個文字都可以化為一個個微小的點的集合。而每一個文字存在的座標,都可以看作是一個2D的直角座標值。

換句話說,用純然的數學描述,我們可以盡可能精細的描繪一張紙上所能呈現的東西。無論那東西是一首情詩、一整頁的報表、一張人像圖片還是一般的文字,從數學的角度而言,它們可以全都是「點」和「座標」的組合而已。

都是數學,不帶有一絲的情感。

解析度和點陣圖
但是,「盡可能」這句話有很深的深意,「庭院深深深幾許,樓高不見章臺路」,「盡可能」到底是「多大的可能」呢?值得進一步說明。

所以這裡要引進所謂的「解析度」和「點陣圖」的概念。

假設有一張紙,A4大小(21cm×29.4cm),如果把它變成方格紙,並限制你所要描繪圖形的點點都要以方格為最小單位。倘若這方格紙的格點很大很大,一個格子一公分高一公分寬,那你所能描繪的圖形顯然是「毫無美觀可言」,所以我們得到第一個概念:「想要有美觀的圖形,紙上的格點要越多、越細緻越好」。或者用專有名詞來說:「描繪點陣圖形,解析度越高,圖形越細緻」。

假設你用一張方格紙畫好了圖形,並把所有的點點的座標都紀錄下來了,以便下次可以方便快速的產生一樣的圖形,但若此時有另一張方格紙,其尺寸和原先那張「大小一樣」,但其上的「點點」更加緻密,於是你用原先的座標資料將圖形描述在新的紙張時,圖片的樣子雖然和原先大致無異,但圖形將會變小。若用專有名詞來說,那就是:「解析度改變之後,點陣圖形的大小會改變」。

這樣非常的不好──不,簡直是糟糕透頂!

螢幕和印表機的不同
不過,在電腦的領域裡面,各種「描繪裝置」的解析度不同,卻是常有的事情。

舉例來說,假設文書處理有三個重要的硬體要素:顯示器、電腦主機和印表機,那這三要素裡面,顯示器和印表機的解析度,就是兩個「天差地別」的代表性裝置。

以目前的顯示器而言,假設你的螢幕寬度達20吋,螢幕的顯示能力高達所謂的「Full HD(不是Fool HD喔)」,也就是1920×1080點,就算這麼高的顯示能力了,這臺顯示器的解析度也不過是1920÷20=96(dpi)而已。也就是說,螢幕的解析度大概也不過96 dpi而已。

印表機可就厲害了,即使是西元1985年發表的雷射印表機,解析度也有300 dpi。而現今的各式雷射、噴墨印表機,解析度甚至高達600 dpi或1200 dpi,有的可怕機器甚至可以做到2400 dpi的解析度。各位想想,一英吋也不過2.54公分左右,在一英吋的長度之上,印表機竟可以用高達二千四百個點的緻密程度描繪圖形,除了工藝技術的偉大之外,這許多點點需要耗費的處理器效能和記憶體容量,其實也頗為驚人。

但是,顯示器?96 dpi?怎麼會差這麼多?

顯示器的每一個點點都可以視為是一個微小的「光點」,除了會發光(或是讓光線透過)之外,還得有顯示顏色的能力。而且這一個個微小的光點,可以用每秒鐘60次、75次(或是更快更快,120次)的頻率切換其上的顯示內容(不同的顏色)。因此這種東西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現代科技工藝的奇蹟了!更高的解析度?有機會,你慢慢的等吧!

但這也告訴你了:如果你在螢幕上可以「所見即所得」,千萬不要高興太早,你還是有可能得到一堆垃圾,因為印出來的內容可能會「完全不是你想要的」。

文字模式是什麼
好,那我們有了基礎概念之後,把時間拉回麥金塔剛發表的年代,西元1984年好了,歐威爾名著同名的年代。當年麥金塔的廣告震撼了全世界,但麥金塔剛出世的時候情況其實不是很好,大家比較喜歡老大哥的產品(IBM PC),因為老大哥的電腦雖醜,不能所見即所,得,但是老大哥的電腦螢幕比較大,主機體積比較大,and其他的什麼也都比較大,畢竟它是老大哥啊!如果它不大還怎麼稱大哥?

而且,我很想模仿星爺的口吻說:「我為人眼睛小,只好把螢幕弄得大……一點。」

IBM PC(或是相容PC)當時採用的策略是:文字模式。

什麼是「文字模式」?

剛說了,假設文書處理的演算有三要素:螢幕、電腦主機和印表機,那所謂的文字模式就是,電腦主機只紀錄文字的「本體」,至於怎麼描述文字的外觀就交給圖形裝置「各自為政」。

比方說,你電腦裡有個文字檔,裡面存了一個字稱之為「A」,當你要顯示這個A的時候,把A丟到顯示卡去,顯示卡接受到A就會負責描繪A的外觀長像。反過來說,每一張顯示卡都可以有自己描繪A的喜好,所以如果有兩百張顯示卡,這兩百張顯示卡描繪出來的A可能會是「大同」,但仍有「小異」。

使用者要印出文字A,文字模式的運作是:電腦會送出A的本體,等印表機收到A,再根據自己的詮釋方式去印這個字。兩千種印表機,可能會有兩千種樣貌差不多,但其實都不太一樣的A。

這是實用,這是堪用,這是能用,這是可以用,affordable。

但對於藝術家而言,這是災難。

Aldus字體,用數位的方式重新描繪。


繪圖模式是什麼
繪圖模式底下,作業系統是圖形的總管。

假設文字檔案還是以文字為本體存一個A,但是這個A要怎麼顯示,是由作業系統(OS)控制,正確的被圖像顯示器顯示出它該有的外觀。雖然這麼做會造成很大的處理器負擔,顯示卡、記憶體和處理器都得有更強的效能,但是這是「進步」所帶來的必然犧牲,蘋果公司當時認為,使用者應該可以體會這種犧牲的必要性,並且使用「掏出荷包裡的鈔票」這種行為來展現他們對於犧牲的「忠貞與熱忱」。

只是,大多使用者對於忠貞與熱忱是有所保留的。

而且,蘋果公司內部早就為了開發圖形作業電腦人仰馬翻,也沒有能力看到「文書處理三要素」還有一塊,很大一塊的問題──沒有解決。印表機怎麼辦?

當時的HP已經推出雷射印表機,但這雷射印表機雖然「理應」可以印出漂亮的文件……但並沒有。因為,這雷射印表機當時也是以文字模式工作。

當時的HP雷射印表機,只能印出少數內建的字體,若要印出漂亮的圖形,你的軟體得自己描繪圖形(或是文字)的外觀。但是當時的IBM PC沒有這種能力,所以HP雷射印表機也許能力強大,但能釋放它能力的產品非常有限,非常非常有限,非常非常非常有限……。

就算有,你也沒聽過。

據說,賈伯斯先生決心要改變這一切,如果HP雷射印表機(當時)只能印出普通的文件,那他的麥金塔得是新世界的個人古騰堡印刷機,新世界的革命英雄,文書處理藝術家專用產品。如果麥金塔要「所見即所得」,他要讓麥金塔「不僅是看得到,連印出來的東西」都能所見即所得,「折扣」這種東西是不允許的。

PostScript問世
妙就妙在,賈伯斯的救星存在,只是好笑的是:連他本人都不知道這件事──至少一開始他不知道。

有一家由數位藝術家創辦的公司握有這項技術,當時尚不知名,這家公司稱為Adobe,這個英文字的發音近似「阿多比」,這個字的由來是建築的……你自己去查Wiki吧!

這個技術稱為PostScript。

PostScript到底是個什麼?老實說我不是那麼懂。根據「意外的電腦王國」一書所述,這東西花了20個「人年」的勞力才做出來,堪稱是當時最複雜的商用化程式語言(是的,它是個不折不扣的程式語言)。這程式語言的特色是:他可以解譯圖形,然後以數學的方式把圖形在任何解析度的裝置上,用盡可能緻密的方式重繪。300 dpi?600 dpi?1200 dpi?96 dpi?沒問題,你可以得到你要的A,長相都會一樣,大小也會一樣。當然,300 dpi的A長得會比較「鋸齒」,但這是可接受的,畢竟「什麼人玩什麼鳥」,但是每個人的鳥……不是,我是說,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預算需求去買自己買得起的印表機,但是列印出來的東西不能差太多。

這樣說好像文雅多了。

但是,Adobe公司開發這東西的時候,也並沒有把握說誰會用這技術。不過純用數學方式紀錄圖形和字型的外觀,確實是一個革命性的作法。雖然這作法在當時很恐怖──因為要用很高速的處理器去解譯圖形,而且也沒有相對應的軟體可以支援,但Adobe公司的創辦人──剛說了,是個數位時代的藝術家,程式藝術家,他不管那麼多,他覺得這才是正確的。

後來賈伯斯找到他,據說兩人一見如故,賈伯斯授權了PostScript這產品,放到蘋果公司後來推出的雷射印表機──LaserWriter裡面。LaserWriter後來要價7000美元,貴得嚇死人,絕對比HP的雷射印表機貴很多很多。它憑甚麼?憑的就是它內建了PostScript圖形解譯引擎。所以它雖然也不過是300 dpi的解析度,但它(在當時)可以印出來的文件,一下就把所有人都嚇到暈倒了。


本期結論:數學是重要的
然後,「蹦」的一聲,蘋果的Macintosh突然在企業界找到它的人生定位。對啊!公司的一般職員可以用IBM PC,但是要印表的那臺電腦得是個Macintosh,連接的印表機是Apple LaserWriter。Adobe的PostScript也開始授權給其他印表機廠商(用很高的價格),而這類印表機也都很貴(因為授權費用+大容量的記憶體+高速的處理器都要錢),但沒什麼好說的,一分錢他X的就是一分貨,藝術家的藝術品有便宜的嗎?沒有!除非他還沒有成名。

所以,結論是:藝術的起點在於數學,至少在電腦科學這一行真的是如此。不信?你去買電腦科學傳奇大師Knuth的書,「The Arts of Computer Programming」,你看了就知道。裡面充滿的是啥?是數學,我的天!

難怪我一直沒辦法成為電腦界這行的佼佼者,因為我的數學一向很差。

只能把希望寄託在我兒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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