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瑩/iThome電腦報技術主筆

創新需要有自由才能展現?這個想法我問過很多人,大家都說:「是的」,需要有一個開放的環境,讓大家在舒服的空間裡面,就可以孕育出新的點子與想法。不過,我還是覺得很奇怪,《哈利波特》的作者J.K.羅琳,不就是在窮困潦倒的時候創作出《哈利波特》?美國著名的「車庫創業」,不也是在破爛的環境中完成令人驚奇的作品?大多數公司在推行創新的時候,難免都只流於開放表面的福利,但是,卻沒有注意到,這樣對於企業的創新一點幫助也沒有。

成本是創新的第一道限制。如果沒有成本的限制、或者堅持,工程師並不會費盡心思想出各種方式來完成產品。理所當然的事情,就沒有創新的成分,既然要能創新,就必須要擋住理所當然的那一條路,才能另闢蹊徑。中國的玩具很便宜,我們都認為是人工便宜,卻沒有注意到,Made in China之所以便宜,是因為他們動腦筋想辦法用低成本的方式來完成。

有障礙就等於有門檻,如果我們所謂的創新,是大家都做得到的事情,那就只能叫做Common Sense。

障礙出現的形式很多,專利的限制就是其中一個。液晶(LCD)的技術專利很多,如果我們不認為只有透過這些已知專利才可以製作LCD,因而絞盡腦汁突破專利的封鎖之後,就等於是建立了另外一個門檻可以擋住追兵。當然,失敗的機率是有的,不過,在突破障礙的過程中,不見得所有的努力都會白費,還是會有累積經驗的機會,即使只知道某條路行不通,也算是一種Know How。

消費者利益極大化一直是追求創新者的聖杯。PChome線上購物的「24小時到貨」服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平常日可以在24小時內拿到網路購買的貨品就已經很勉強了,竟然連星期天都可以在幾個小時內就拿到訂購的貨品。這個大創新裡面就包含了很多的小創新,否則沒辦法讓整個流程加速。當然,也包含了很多限制,最基本的限制,是只有特定的產品可以在24小時內送達。如果換成我們來想這個案子,通常都認為24小時內送達是不可能的任務,寧可放棄,卻沒有想過,如果加上指定商品的限制,就可以更邁出一大步。

用途也是一種創新,而且也不乏起死回生的例子。

最有名的創新,是3M的失敗作品「不黏的貼紙」,該產品被放棄之後,竟然在偶然的機會發現了新的用途,於是成為目前大家桌子上一定有的「便利貼」。在臺灣,則有人利用膠原蛋白製作拔除鼻頭粉刺的保養品,或者在種子裡面刻字。

我們每個人都會有各種需求,市面上也有大量的產品在滿足這些需求,但是每一種需求都會有它的限制。例如:拔除鼻頭粉刺需要夠黏又好拔除的產品,但是只能黏粉刺而不能黏皮膚,否則皮膚就會跟粉刺一起被撕下來。在這項產品中,我們看到的是有人不受限於膠原蛋白的現有用途,所以有了創新,但是,我們卻沒有注意到,是因為特定需求的限制,所以才使得這項創新在這個用途上得以產生效用的極大化。

獲利是創新的最大限制,一個會導致企業燒錢的創新,就被戲稱為「創傷」。而要能夠在競爭的環境中獲利,也需要歸功於創新的經營模式。為了要讓企業獲利,並且維持獲利,我們必須殫精竭慮地思考對的經營方式、對的產品以及對的行銷方式,為了要限制事情維持在「對」的方向上,所以產生了各種的創新模式來強化競爭。

讓思考轉個彎,一向是產生創意的最好方法。不過,所謂的「轉個彎」範圍太大,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只從客戶的立場來想,如果我是客戶的話,我的需求是什麼?有辦法做到嗎?折衷的產品是否有賣點?另外一項限制則是我們自己的實力有多少?如果真的要達成客戶的要求,就需要用創新來彌補客戶的需求與我們實力之間的差距,但這是很痛苦的過程,必須要投入強烈的意志力以及執行力,運用群體的智慧來解決。

我常聽老一輩的人講,經營企業就是要有堅持。堅持就是一種限制,為了達成堅持的原則與目標,就要用大大小小的創意來解決問題,讓企業的產品與服務能夠在堅持的框架之內完成。

一個任職於國內大型企業的高層曾說:「只要逼同仁用腦筋,就一定會產生新的創意!」創意在一個穩定獲利的企業中,是無時無刻都在發生的事情。而且每個人其實都有產生創意的能力,只是這個能力有沒有被逼出來而已。

怎麼逼呢?「就是把限制的底限列出來,明確要求同仁要在底線之上完成!」什麼是底限?不外乎就是成本、時間、人力與規格。只要我們有信心能在這樣的限制裡面完成任務,事實上,小框框裡面的創新是無窮盡的。而成功的保證,就是這個小框框所限制的要素,只要訂得夠嚴,就不怕對手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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