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在今年6月宣判蘋果侵犯三星的專利技術,使三星得以禁售侵權的iPhone與iPad。但美國白宮的貿易代表處(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USTR)則在上周五(8/3)否決了這項判決。

三星在2011年6月向ITC控告蘋果侵犯其5項專利,ITC則宣判蘋果侵犯了7, 706,348號專利,這是有關於CDMA系統中傳遞數據的專利技術,屬於公平、合理、非歧視(fair、reasonable and non discriminatory,FRAND)授權範疇內的產業標準技術,被判侵權的產品為舊款的iPhone與iPad,ITC還發布了蘋果相關產品在美國的禁售令。

根據美國媒體報導,這是自1987年以來ITC的判決首次遭到白宮否決。USTR否決該判決的基礎是因蘋果所侵犯的是攸關產業標準的技術。市場對USTR的判決有不同的反應,一是肯定讓消費者可繼續在市場上以較低的價格購得舊款蘋果產品,二是擔心市場會開始出現濫用標準技術專利的情況,認為這比蘋果產品被禁售嚴重多了。

USTR表示,標準技術是許多產品互動的關鍵,且深受消費者仰賴,擁有標準技術專利的業者皆承諾會基於FRAND提供授權,否決此一禁售令是擔心這將對美國消費者及美國經濟的競爭條件產生影響。

三星無法對USTR的否決提出上訴,代表已無法再就該專利禁售蘋果產品,但仍然能夠透過法院向蘋果提出侵權的損害賠償。(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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