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團體包括電子隱私資訊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 EPIC)及數位民主中心(Center for Digital Democracy, CDD)向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ttee, FTC)提出陳請書,要求調查Facebook與WhatsApp的收購案。

陳情書指出,WhatsApp的基本精神是不以蒐集使用者資料換取廣告收入,然而Facebook則是為廣告目的不斷利用使用者資訊,並且表明計畫將WhatsApp用戶資料納入其商業模式。兩組織認為,這項收購違反WhatsApp用戶免於線上廣告的認知,足以構成「不公平且欺騙的交易行為」,FTC必須介入調查。

WhatsApp無廣告、僅收1美元年費的商業模式,目前已約有4.5億用戶數,也引來Facebook以190億美元大手筆收購。EPIC引用報導指出,許多WhatsApp都反對這項收購案。基於Facebook在2011年與FTC簽下為期20年的同意書, FTC必須要求Facebook確保用戶隱私及遵守《歐盟與美國間的安全港隱私保護原則》(EU-US Safe Harbor Privacy Principles),一旦Facebook整併WhatsApp用戶資料並用於廣告,即違反了這項同意書。

Facebook回覆各大媒體表示,一如該公司再三強調的,WhastApp將以獨立公司形式營運,Facebook並尊重其隱私及安全的承諾。

2009年Facebook曾偷偷修改隱私設定,允許搜尋引擎、第三方合作網站,或是其他網友檢視Facebook用戶的名稱、檔案照片等資料而遭到FTC調查且達成和解。(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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