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專營底片、數位相機,及沖印設備的冨士公司(FujiFilm)在上周控告Google旗下摩托羅拉(Motorola Mobility)所製造的手機侵犯該公司4項美國專利,並要求損害賠償。

富士認為摩托羅拉手機中所使用的相機與照片技術渉及侵權,所牽渉的專利包括手機拍照及轉成黑白的6,144,763號專利技術,手機及資料傳輸方法的6,915,119號專利技術,有關臉部偵測的7,327,886號專利,以及讓高解析度照片以低解析度呈現的5,734,427號專利。

並指控摩托羅拉的眾多手機侵犯了相關專利,涵蓋Droid X、Droid X2、Droid 2 Global、Droid Bionic、Droid 3、Droid Pro、Atrix 2、Electrify、Razr、Photon 4G、XPRT、Defy、Cliq 2及Titanium等。

富士表示,該公司曾在去年4月要求摩托羅拉取得相關技術的授權,但雙方談判未果,因此才提出告訴。專利部落客Florian Mueller分析,富士過去在專利訴訟案中多半扮演防禦的角色,自家專利多半用來反告,但在與摩托羅拉協商專利授權失敗後,也成為眾多控告Android陣營的業者之一。已針對Android陣營提出專利訴訟的包括蘋果、甲骨文、微軟與Nokia等。

不過,由於冨士所提出的6,915,119號專利技術描述的是讓手機透過Wi-Fi或藍牙與電腦或其他裝置通訊的技術,由於這已是目前普遍使用的技術,因此Mueller認為法官若非宣判該專利無效,也應該會要求富士縮小此一專利訴訟規模。(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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