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入口網站有志一同地發展電子商務,但經營模式卻各有不同,究竟portal在電子商務市場,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目前看到portal經營電子商務,有架設網路商城及提供版位連結的方式,前者有業者從商品目錄的製作,到金流、物流都親身參與,但portal的資源在於流量及對使用者的了解,付款、配送及商品的製作的know how都不是我們能掌握的,沒有必要花大量的人力、金錢在此。
而提供版位讓網友連結到商家網站的做去,我們則認為這不算電子商務,充其量只是廣告的銷售,而且使用者至店家網站消費,portal根本無法掌握消費者的行為,如此即喪失了解使用者的優勢。
我認為,portal介入電子商務的經營,應該是站在流量管理及整合商品的角度,幫商家聚集、管理來此消費的人潮,也像百貨公司的經營一樣,招攬各式商品,並做適切的整合。雅虎台灣在今年7月也宣佈成立網路商城「Yahoo!Shopping」,為何選擇這種經營模式進入台灣電子商務?與美國的做法有何差別?
網路商城是美國總公司在各地市場都嚐試過,且成功的經驗,所以台灣也採行,我們對電子商務的想法是,網站不只是商家的另一個通路,也是行銷平台,因此,全球的商城都採用同一套技術平台,讓商家有跨國行銷商品的機會。
同時,我們不提供物流配送,這部份由商家自行處理,我們也不處理商品目錄的製作,和商家的合作,是由店家自行將產品目錄製作好,再上架到雅虎台灣的網頁,如果商家在技術上有困難,雅虎台灣提供諮詢、教育服務。此外,就像百貨公司會舉辦活動促銷商品一樣,雅虎台灣也會幫商家做promotion。
至於與美國商城做法最大的差異,目前應該是收入模式,視商品的利潤而定,美國99年開始針對進駐商城的店家,收取2%至15%不等的交易手續費。但台灣則採收固定月租費的方式,這筆費用包含商品上架費、廣告行銷費及諮詢費、web hosting的費用。蕃薯藤的電子商務也以商城的形式出現,同樣都是商城,但定位與所要塑造的形象應有不同,Yahoo!Shopping!的定位為何?裡頭商品選擇的標準?產品訂價考量?
其實電子商務不只是賣產品而已,也是一種「服務」,使用者消費服務的經驗是否滿意很重要,因此第一階段,我們希望將實體世界的知名品牌帶到Yahoo!Shopping!這些品牌在真實世界已提供很好的服務,有商譽,目前已有金石堂、三商百貨等20多家商店。同時,我們會要求店家在收到訂單後12小時內必需回應,並在產品寄出前先寄e-mail通知消費者。
而對商家來說,我們希望店家進駐Yahoo!Shopping之後,在產品或網頁的製作上仍然可以表現自己的品牌特色。
此外,我們希望提供one stop shopping的服務,因此,商品的資料庫都掌握在Yahoo!Shopping,否則使用者至不同商家購買,要分別結帳是很麻煩的,Yahoo!甚至提供全球網站購物,都可在集中在同一個購物車結帳。這麼做,也可讓我們了解使用者喜歡瀏覽什麼樣的商品,買了沒,滿不滿意Yahoo!所提供的服務。雅虎台灣在99年底推出C2C服務─競標網,目前的經營狀況,而競標服務當初即表明不收費,如此對網站的經營效益在哪?
action其實是在經營使用者,對Yahoo!來說,不同價格模式的電子商務都會經營,action就是免費服務,而這項服務會讓我們對使用者的了解更深刻,知道他們喜歡什麼樣的商品、交易行為。
目前競標網上,許多收藏品、古董、錢幣等稀有商品都會在上面流通,這部份已成為雅虎台灣競標網的特色;而在拍賣時段,同時期會有1000多項商品出售,成交的比例約達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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