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導,Google已同意支付850萬美元和解金,解決其社交網路Buzz因侵犯隱私權而引發的訴訟案件。此金額在支付律師及相關費用後,將全數捐給網際網路隱私與教育組織。
此法律訴訟發生在今年二月,當時兩間律師事務所代表24歲的哈佛法律系學生Eva Hibnick向加州地方法院控告Google侵犯隱私權。
由於Google在二月推出Buzz社交網路功能時,自動將使用者常用的Gmail聯絡人加到公開的Buzz檔案中,而引起使用者的強烈批評。儘管Google後來修改了隱私權設定,但仍面臨Eva Hibnick提起的訴訟。
根據法院公文,Google與原告在經過4月與6月的兩次會談後,最後達成和解協議。Google同意將更改Buzz功能,以免除隱私權侵犯問題,同時未來也將更重視與社交網路相關的公共教育工作。
同時,Google也於週五(9/3)在官網部落格中聲明將簡化並更新其隱私權政策,新辦法於10月3日起生效。(編譯/范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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