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業者衛康(Viacom)在2007年3月控告YouTube及其母公司Google大量侵權,求償10億美元。美國法院本周公開了雙方對此一訴訟案的主張,揭露許多內幕。

例如Viacom引用YouTube的內部郵件顯示,YouTube高層早在2005年就知道使用者上傳有版權的內容,但卻未採取任何行動;因為YouTube高層還想利用這些具版權的影片以快速擴張該站的使用者數量。一直到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後,YouTube僅刪除部份影片,故意留下部份影片以增加流量,干冒違法風險。

衛康宣稱YouTube允許使用者上傳該公司所屬的逾10萬支影片,涵蓋MTV、派拉蒙影業、Comedy Central及BET等。

不過,Google的發現也非常有趣,聲稱衛康聘用至少18家行銷代理商把衛康旗下的影片上傳到YouTube上,並讓這些影片看起來像是遭竊而外洩的,而且以偽造的郵件信箱申請YouTube帳號。甚至叫員工到連鎖的Kinko's數位沖印店上傳影片以避免被追蹤。此外,衛康旗下頻道的高層亦曾建議把欲藉由YouTube行銷的影片留在YouTube上,因此,衛康所控告的YouTube非法影片有許多是衛康自己上傳的。

另一方面,Google認為雖然衛康以YouTube內部郵件企圖說服法官YouTube是故意侵權,但事實上,衛康曾計畫與YouTube協商合作事宜,並多次企圖買下YouTube,一直到Google於2006年10月以16.5億美元買下YouTube才作罷,顯示衛康認為YouTube仍有其他價值。

就在法院公開相關文件後,衛康及Google亦相繼發表聲明。衛康指出,有數不清的YouTube內部通訊顯示YouTube創辦人及員工有意利用侵權獲利,YouTube創辦人Steve Chen同樣也認為YouTube需要這些侵權內容才能提高網站流量。

衛康也認為Google買下YouTube的原因為該站是侵權天堂,而且Google有意持續YouTube的非法手段。

然而,YouTube法務長Zahavah Levine認為,YouTube是根據千禧年數位著作權法案(DMCA)提供開放平台,並且在收到業者通知時移除站上的侵權內容,但衛康卻要求YouTube或其他網站應該要調查所有網友上傳的內容,並知道站上的哪些內容是未被授權的。

Levine指出,YouTube已建置一Content ID系統,以偵測站上的內容,並讓版權所有人選擇是否要把內容封鎖、留在YouTube上或利用這些內容獲利,現已有上千家媒體業者採用Content ID,其中多數業者都傾向把使用者上傳的版權內容留在YouTube上並藉以獲利,這是一個真正雙贏的局面,也強化YouTube作為一個創新平台的能力。(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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