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三(12/9)宣布,台灣的奇美電子(Chi Mei Optoelectronics)已就面板價格聯合壟斷一案認罪,並同意支付2.2億美元的罰款。

近日經常出現有關面板價格壟斷的訴訟案,AT&T在今年10月向美國法院控告三星、LG、Sharp、友達、華映及奇美電子等多家業者聯合壟斷LCD面板價格,Nokia亦在美國及英國控告全球11家面板業者聯手操控面板價格。AT&T及Nokia所指稱的價格壟斷時期皆自1996年1月到2006年12月。

美國司法部表示,包含奇美電子在內,現在已有6家業者認罪,並同意支付罰款,迄今所累積的罰款已超過8.6億美元。已坦承價格壟斷並支付罰款的業者包括LG、Sharp、華映及Hitachi Displays等。

根據指控,奇美電子是面板價格操控的同謀之一,自2001年9月到2006年12月間同意根據業者共同的協議制定面板價格,並與其他業者交換面板銷售資訊以證實該公司確實有依照約定。

非法操控市場上的價格違反了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ct),每次違反該規定最高可判罰1億美元,但如果犯罪所得的兩倍或受害者損失的兩倍超過最高罰款,就會採用較高的金額。

奇美電子亦發表了簡短聲明,表示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同意在5年內分期支付2.2億美元的罰款,並將配合美國司法部的後續調查,該筆金額將在今年第四季一次認列為非營業損失。(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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