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電腦創作已經不是新鮮事,傳統的美術館願意開始收藏數位化的藝術創作,則是一項突破。

舊金山現代美術館(San Francisco Museum of Morden Art)和紐約的惠特尼美術館(Whitney Museum)已經開始將網路上的藝術創作列為收藏,但是私人收藏家則對這種新的藝術形式不感興趣。

這個新的藝術創作形式,不論是影像、聲音、數位訊號等等都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太容易複(重)製,而且幾乎不會留下任何修改的痕跡,如此一來,藝術品的「原創性」概念就會受到嚴厲的挑戰。

有人認為,這種新的媒體(材)很難成為收藏的對象,還有一個原因:電腦技術的快速發展。舉例來說,網路瀏覽器的更新速度實在太快,加上各種推陳出新的技術支援,用不同的瀏覽器瀏覽網頁就會有不同的效果。如果要儲存某個時期的網頁,就要連那個時候的瀏覽器加以保存,否則就會發生新的瀏覽器無法呈現「創作當時」的情境和原貌。

按照這樣的邏輯往下推,如果要儲存、收藏某一時期的電腦創作,可能連當時的整個電腦系統都要加以保存,這又是另一個問題,電腦科技每天都在變,隨時都有新的設備、規格、版本出現,這樣通通保存起來,似乎不是什麼明智之舉。

目前私人收藏家對於數位創作遲疑不前的主要原因是市場的「價值」,如果一個電腦程式可以「不著痕跡」的不斷複製,就像一般的商品一樣,那就沒有收藏的價值,也就是沒有「升值」的空間。

因此私人收藏家感興趣的還是用傳統的材質表現的創作,例如用電腦創作的畫作,基本上還是要將它以「紙」形式印出來,而不是留在電腦螢幕上讓人觀賞,用紙的方式保存收藏,就可以限量發行,加上作者本人的親筆簽名,就有增值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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