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經營Android Data Corp的軟體開發人員Erich Specht上周具狀控訴Google及開放手機聯盟(Open Handset Alliance,OHA)的45家業者侵犯他的Android商標權,除了求償1億美元外亦要求撤下所有使用Android為名的行動裝置。

Erich Specht是在1998年成立專門提供網站資料自動轉換軟體的Android Data Corp,並在2002年取得Android Data商標權。而Google亦曾在2007年10月申請Android商標,當時美國專利暨商標局認為這與Specht所屬商標類似,因此駁回Google的商標申請。雖然Google後來指稱Android Data公司幾乎已停滯,而且未再申請所屬網域名稱,不過當局仍拒絕Google上訴,使得Google申請Android商標一事在去年11月胎死腹中。

Specht認為,Google是在發表Android平台的前幾天才申請Android商標,等於是先斬後奏,而且無視於該商標的所有人,將該商標用於相關網站、產品及服務上。

Google則表示,該公司將會大力對抗這起控訴案。不過觀察家分析,Specht所控訴的業者包含開發手機聯盟的成員,Google為了避免打擊該聯盟的士氣,而且勢必不會讓Android手機下架,預估該樁訴訟案最終將以庭外和解收場。(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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