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旗下的商務委員會周三(7/9)舉行一場網路使用者隱私權公聽會,與會的網路業者包括微軟、Google、Facebook,以及提供目標式廣告服務的NebuAd。

該委員會主要著重在了解網路業者如何蒐集及使用網路用戶的資訊以進行目標式廣告,因為即使各大網站皆列出了所謂的使用者隱私權聲明,但絕大多數的使用者並不會認真閱讀這些聲明,同時,美國參議員亦想透過業者的說明了解現在網站業者所使用的手法有否危害使用者隱私,是否需要擬定新的法令規範,或是由業者進行自律。

在與會說明的業者中,最受爭議的是NebuAd。NebuAd與美國許多ISP,蒐集使用者瀏覽網路的行為資訊,並根據這些資訊提供目標式廣告。今年6月就有隱私權捍衛團體發表報告指稱NebuAd利用駭客手法追蹤使用者的網路行為,本周美國另一隱私權團體─民主與科技中心(CDT)亦指出NebuAd的手法違反了美國竊聽相關法令。此外,NebuAd在未知會使用者的情況下便進行資料蒐集。

NebuAd可能早就知道自己會成為該公聽會的箭靶,前一天於網站上公布新的網路消費者隱私權保護聲明,除了強調並沒有蒐集或使用可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外,也宣布已開發新的線上通知及opt-out系統,讓合作的ISP業者透過新系統提供消費者更多有關資料蒐集的選擇權。

至於是否要為保障網路使用者隱私權重新訂定相關法令,包括微軟、Google,甚至是NebuAd皆表態支持。紐約時報引述Google資深隱私權法律顧問Jane Horvath表示,Google支持通過全面的隱私權法令以建立一個統一的隱私權架構,並得以懲處那些不法行為;微軟口徑則與Google一致。另外華爾街日報引用NebuAd執行長Robert Dykes表示,他們樂於接受該領域的法規,且認為相關法規並不會扼殺創新。

而Facebook隱私長Chris Kelly則說他們並不主張正式的聯邦法令,該公司一直鎖定建置新科技以保護使用者的隱私。

其他持反對立場的還包括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其負責消費者保護的Lydia Parnes認為,強制要求業者自律應該就能解決目標式廣告所帶來的隱私問題。

華盛頓郵報分析,即使真要能透過立法來約束業者,還有許多令人頭痛的地方,例如假設立法通過不能蒐集可辨識個人身份的使用者資料,那麼必需先清楚定義這些資料為何,如IP位址算不算?以及究竟使用者能否有權檢視網站業者替他所建置的檔案資料等。(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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