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4/3),就在MySpace宣布要成立DRM-free及串流音樂銷售平台之際,蘋果宣布旗下iTunes擊敗Wal-Mart,成為全美最大的音樂零售商。

蘋果表示,根據NPD Group的MusicWatch調查,以消費者每購買12首歌相當於一張光碟計算,在今年1月及2月的音樂銷售上,iTunes已經成為全美最大的音樂零售商。

iTunes的成長飛快,去年第一季才取代Amazon成為僅次於Wal-Mart及Best Buy的美國第三大音樂零售商,但計算2007年全年的音樂銷售,iTunes則超越了Best Buy,攀昇到第二名。今年1、2月iTunes更擊敗了Wal-Mart,在短短一年間從第四名竄昇到第一名。

蘋果或NPD並未公布此次的市佔率,但Forbes引用蘋果內部郵件指出,iTunes在今年1、2月的市佔率達到19%,Wal-Mart則佔15%,位居第三的Best Buy佔13%,Amazon則為6%。

蘋果約在五年前發表iTunes服務,提供線上音樂付費下載服務,迄今已有超過5000萬名用戶,銷售逾40億首歌曲,並擁有600萬首音樂銷售資料庫。

先前NPD的調查即指出,愈來愈多美國人透過網路購買數位音樂,同時不再購買實體光碟的青少年亦隨之成長。去年有2900萬的美國消費者透過網站購買數位音樂,比2006年成長2成,主要下載族群為35~50歲的網友;而未購買實體光碟的青少年則從2006年的38%成長到去年的48%。(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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