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規畫,民國100年後,市話撥打行動電話費率可望逐年降價,費率最高可降至現有費率的一半。
NCC做出決議,民國100年後將以6年為期(至106年),逐步將市話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權將從行動業者逐年回歸至市話業者手中,使得目前市話市佔率高達97%的中華電信將取得訂價利潤,NCC則擬促成中華電信逐年修正費率,6年後最高費率將再降2.82元,以現有6.2元費率計算,降幅可達46%。
需注意的是這2.82元可能不會完完全全反映在消費者身上,NCC綜合企劃處專門委員紀效正強調,未來這2.82元是否完全反映在市話費率的調降,仍需看中華電信未來如何歸劃決定,但站在管制市場主導者的NCC立場而言,未來將督促中華電信將其回饋給市話用戶,以直接調降費率或提昇服務品質等方式回饋給消費者。
由於逐年取得訂價權後,中華電信仍需依NCC規定保障行動業者權益,因此對暫時需補貼行動電信業者的中華電信而言將不公平,對此,中華電信已表示將再與NCC討論訂價權回歸配套措施,至於費率是否調降或將訂價利潤另作他用目前還未有規劃。
在此之前訂價權歸行動業者所有,起因於民國86年行動業務開放經營時因固網市場還未開放,市場上僅中華電信一家,為促成行動通訊市場競爭與成長,主管單位將市話撥行動訂價權賦予行動電信業者,使其在扣除行動通訊成本、中華電信接續費後仍享有近3元的訂價利潤,但在完成行動通訊市場成熟及市場競爭的現今,為順應世界由發話端訂價的潮流,NCC擬將訂價權回歸至市話業者手中。
除了可望促成市話撥打行動在未來更便宜外,負責市場公平競爭的主管單位NCC認為訂價權回歸可促成整體電信市場競爭的無形效益。
紀效正表示,當中華電信調降費率或搭贈贈品方式促銷用戶以市話撥打行動,以民國95年國內市話發話量49.5億分鐘來看,每分鐘3元的訂價利潤約為固網市場增加150億元左右營收,在有利可圖的情形下將使其他固網業者加速投入市話服務,促成整體固網市場再競爭。而由於市話費率的降低,也能刺激與之競爭的行動通訊費率進行調速,因此可能產生更大的競爭效應。
除了訂價權回歸可望降低通話費率,作為NCC逐年調降通訊費率的手段之一,俗稱X值的價格管制上限措施,在今年4月時也已讓國內電信業者調降過一次市話撥打行動、2G通訊費率等業務費率,未來3年至民國99年期間,上述業務費率逐年降幅為4.88%,直接促成電信業者調降通訊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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