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美國總部上週對flickr.tw個人網站發出律師信,希望其將網域轉移給Yahoo!,此事在台灣的flickr相關社群網站上引起網友不平。經台灣Yahoo!奇摩將網友意見向總部反應,並溝通協調後,Yahoo!昨日正式撤銷該律師信。

flickr.tw為網友CK發表關於flickr API程式的部落格。兩年前註冊flickr.tw域名的CK,上週卻接到Yahoo!總部委託台灣理律律師事務所所發的律師信,以違反商標法為由,要求CK將flickr.tw域名還給Yahoo!。

在接到律師信並宣佈將於一個月內關站至今一週內,包括flickr.tw的留言、HEMiDEMi討論區、flickr本站討論區,以及批踢踢電子佈告欄的flickr版,都有大批網友聲援站長CK,甚至有網友直接打電話到台灣Yahoo!奇摩反應。

在HEMiDEMi討論區就有一百多篇針對此事的留言,大都聲援站長CK,並抨擊Yahoo!的做法。網友葛力表示:「先不管flickr.tw 這個網域是不是該雅虎所有,面對CK 這位長期支持Flickr、為Flickr開發過無數工具的使用者,雅虎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如果 flickr.tw 真的關站了,是Yahoo和 Flickr的最大損失。」

而台灣Yahoo!奇摩也在本週由記者告知而得知此事,並在週三(9/26)以電子郵件和Yahoo!溝通,告知台灣網友意見。Yahoo!奇摩公關經理許卉妃表示,總部其實並無惡意,只是程序性的通知flickr.tw,並非正式採取法律途徑。他也解釋,這是台灣和美國對溝通習慣的不同,雖然台灣Yahoo!奇摩不經營flickr,但出現這樣的誤會情形也不會置身事外,會向總部反應網友的意見。

而Yahoo!總部在得知網友反應後的處理相當迅速,昨日(9/27)就委請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發函撤銷之前的律師信。站長CK也即在網站上公告:「今日前後收到 Flickr founder Stewart與理律蔡律師的來信。Stewart信中大意是他花了些時間終於與加州及台灣的相關人取得聯繫,並已請律師正式撤回該信函。此後,我將與Flickr 直接協商解決此一網域歸屬爭議及相關法律問題。」

不過在Yahoo!撤回律師信後,flickr.tw是否仍會關站,或是以其他網域名稱繼續?CK透過e-mail向記者表示,由於目前改與flickr直接協議,但是協議尚未開始,因此flickr.tw往後的走向仍未決定。對於Yahoo!的善意回應,網友也多持肯定態度,網友Stanly在flickr.tw留言表示:「很高興Yahoo終於肯做出善意回應,畢竟創造雙贏要比樹立敵人來的有智慧多了。」多數網友也希望CK能繼續經營flickr.tw,提供flickr的API程式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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