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無店面零售業協會昨日(28)與財政部賦稅署達成共識,可望在十月底前開放電視與型錄購物業者適用電子發票,往後民眾使用電視購物或郵購時將可選擇以電子發票代替傳統紙本發票。
目前電子發票只開放B2B(營業人與營業人交易),B2C(營業人與非營業人交易)則只適用網路購物業者。中華無店面零售業協會自今年五月成立以來,就結合電視及型錄購物業者,希望說服政府放寬電子發票適用範圍。在七月舉辦座談會時,財政部仍持保留態度,經過兩個月的溝通,昨日終於同意訂出修正電子發票作業要點的具體時程,預計兩個月內完成。
之前財政部對放寬電子發票適用範圍的疑慮在於,電視與型錄購物民眾並不一定有上網能力,另外也擔心網路開立發票易造成逃漏稅問題。不過經過業者與政府的溝通協商之後,擬出配套措施並達成共識。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虞哲表示,只要不引起消費者困擾,能夠貫徹保護消費者權益,賦稅署十分支持電子發票擴大適用範圍。
目前業者提出幾項配套措施,首先會在電視購物頻道或型錄訂購單上,提供電子發票相關資訊;第二,提供消費者選擇是否接受電子發票及電子發票通知方式,並保留通話錄音、傳真或互動語音回覆系統等紀錄至少五年;另外會提供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兩種電子發票通知方式供消費者選擇;最後,消費者可以透過客服人員或互動語音回覆系統,查詢消費者所取得之電子發票詳細資料。
昨天座談會出席者包括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虞哲、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主任黃定方、財政部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北區、中區、南區等五區國稅局局長、副局長等。另外台灣現有三家電視購物業者富邦momo台、中信viva台、東森得易購,以及型錄購物業者統一整合行銷Unimall、幼敏郵購等業者都出席爭取使用電子發票。
中華無店面零售業協會秘書長蕭美麗表示,目前台灣電視、型錄購物業者大部分也有網購平台,業者的科技化能力都有一定水準,因此在處理電子發票的作業流程上不會有問題。他表示,若消費者選擇使用電子發票,在出貨單上都會記載發票號碼,消費者可以到財稅資料中心服務平台上查詢,上面都會清楚記載交易紀錄。
待十月底財政部賦稅署修定電子發票作業要點後,電視及型錄購物業者就可向財政部申請使用電子發票,申請後必須通過財政部的電子化測驗,確認處理電子發票的流程不會有問題,才能正式開立。中華無店面零售業協會將在兩週內彙整業者意見,提供財政部財稅中心做為修改作業要點的參考。
自95年底電子發票作業要點公佈實施後,實施B2C電子發票的業者已有14家,B2B業者有348家。蕭美麗表示,今年度至目前為止已開立960萬張電子發票,預估至年底將成長到1800萬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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