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9/23)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頒布一項長達59頁的網路通訊規範,其中包括要求透過網路提供語音服務、並與公眾電話網路系統介接的業者,以及寬頻服務供應商都必須開發可供竊聽的機制,此項法令牽涉到Vonage、SkypeOut及Packet 8等服務。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表示,這是為了防止恐怖份子、犯罪人士及間諜透過不設防的網路電話進行非法活動。

事實上,早在2003年中,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就曾提出此項建議,但直到去年才有相關單位正視此事,不過規定仍然是模糊的;同時,布希政府也曾經警告說網路電話服務可能成為犯罪者的天堂。

美國在1994年就通過的「法律執行通訊協助法」(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CALEA)便允許FCC可規範網路電話服務。事實上,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此次發布的59頁規範了所有網路接取服務,只要是上傳或下載速率超過200Kb的都算,也包含WiFi在內。

不過,由於網路電話與傳統電話服務的基礎架構完全不同,其中,網路電話可能具備多重服務供應商,到底誰有什麼樣應盡的義務該規範中尚未有明確的定義。

而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也預計在今年底以前更明確地規範,到底何種規模的寬頻網路或網路電話服務供應商必須適用該規範,初步認為較為偏僻、小型的業者,或是提供給學校、研究機構的寬頻供應商應不在此列。在FCC頒布此規範後,將有18個月的緩衝期,預計到2007年4月所有相關的業者都必須符合這些規範才能繼續營業。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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