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報導,在2005年中國電信業發展與政策通報會中,消息人士指稱,中國國務院正在加緊修定電信法,預計今年6月電信法就會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如果順利的話,新的電信法將有望於今年出爐。
信產部政策法規司司長衣雪青表示,電信法已經被國務院列為2005年第一類立法計畫。早在24年前就已經提出的電信法草案,在去年7月提交國務院審查,並於去年11月完成專家研議,如果今年6月順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表決,法案將正式出爐。
據悉新的電信法重要修改之處包括下列幾項:
一、放低進入電信業務市場的門檻,部份電信業務將實行登記管理,如此一來,一方面可以减低監管成本,一方面符合WTO的電信市場開放原則。
二、營運商將承擔更多網路之間互聯互通的責任與義務,如此才能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三、盡快建立電信普遍服務基金,實現電信普遍服務。
四、鬆綁資費管制。
五、用戶擇網問題:明確規定有關用戶擇網管理條例。
六、增設反壟斷條文。
在上述幾項修改之處,以鬆綁資費管制及增設反壟斷條文最受矚目,目前中國電信業的費率由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定價,新的電信法中明文指出,「國家根據電信行業發展和市場競爭狀況,逐步實行電信資費由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定價向市場調節價過渡」,這意謂著,未來,中國電信費率機制將逐漸走向市場調節,與歐、美、日等國家一樣。
電信專家表示,經濟力量過度集中時,將影響該行業的有效競爭,監管機構需要對經營者採取反壟斷的監管措施,是以,為了避免市場壟斷,新的「電信法」將降低進入電信行業的標準,以「寬進嚴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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