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11月開始,財政部賦稅署及國稅局開始關心網路拍賣的報稅問題,同時表示根據「有所得就要課稅」的原則,在網路拍賣的交易必須進行報稅。臺灣兩大拍賣網站Yahoo!奇摩及eBay臺灣皆曾表示全面配合政府法令,並在拍賣網站上祭出公告,呼籲賣家遵循繳稅相關法規,以免觸法。
不過,Yahoo!奇摩近日表示,拍賣徵稅的法規界定並不明顯,也引起旗下拍賣會員的討論。根據主管機關表示,稅務問題由各地稅捐機關與各稅務人員依個案具體情形(如銷售目的、物品來源等)自行判定課稅標準。Yahoo!奇摩指出,由於網路拍賣屬於新興產業,如何將現行稅務法規適用於網路拍賣在實際的執行層面產生了許多的疑問。
Yahoo!奇摩電子商務事業部總監洪小玲表示,多數網友基本上都對於善盡納稅義務表示支持的態度,然而卻對如何定義稅收範圍、申報作業的相關細則不甚了解,希望能夠得到進一歩協助,Yahoo!奇摩已積極將網友所遭遇的相關問題反應給稅務機關請求協助。
此外,針對主管機關所公佈的「經常性賣家」認定標準(每個月成交次數3、4次以上者),洪小玲表示,由於網路拍賣與實體零售業有著相當大的不同,一元或低價起標時售價有時會低於進貨價,更有棄標、個人二手商品交易等特性,應不能全面以每月的交易次數作為衡量的依據。
Yahoo!奇摩表示,近來已有不少從事網路拍賣的賣家自行至國稅局詢問有關網路拍賣如何認定繳稅標準,但發現即使是該局員工也無從回答,因此希望主管機關有一套完整明確的施行細則,讓網路拍賣能夠在健全完整的市場與體制下正向發展。
此外,Yahoo!奇摩也陳列了網友所提及的報稅問題供主管機關參考,包括營業與經常性交易的認定標準為何、二手商品拍賣是否需要繳稅、如何判斷是否要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如何認定網路拍賣的營業額及課稅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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