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全球還是台灣,這兩年都是Cable modem的產量大於ADSL Modem;顯然前者比後者的普及度高出不少。這樣的趨勢與電信公司及有線電視MSO(Multi-Service Operator)供應商不同的市場態度有極大關係。電信業者的業務重心並非ADSL,而有線電視MSO業者為了未來能順利進入電信服務市場,是非常積極在推廣Cable Modem。

國內ADSL與Cable的競爭態勢,隨著和信、東森、中華電信紛紛推出競銷方案,愈見激烈。在內銷市場上,就兩種寬頻上網方式的數據機產量看來,cable modem略勝一籌;在服務提供者的行銷方案上,cable modem也較佔優勢。不過,對外銷廠商而言,ADSL數據機的生產則較具發展優勢。

根據資策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MIC)的資料,在1998年,ADSL Modem與Cable Modem的全球產量,前者為10萬2千台、後者為45萬3千台; 1999年則各成長為55萬台/152萬3千台。而兩者在台灣的產量,1998年為2萬5千台/4萬2千台,1999年成長為21萬3千台/31萬台。也就是說,無論是全球還是台灣,這兩年都是Cable modem的產量大於ADSL Modem;顯然前者比後者的普及度高出不少。

MIC資深產業分析師丁懿芬指出,這樣的趨勢與電信公司及有線電視 MSO(Multi-Service Operator)供應商不同的市場態度有極大關係。全球各國的電信業者都已經有非常大的業務版圖,許多也兼ISP業務;他們對於ADSL這種利用電話銅線的寬頻服務,並不是很積極在推廣,而只是基於企業文化及業務結構的考量,以ADSL做為擴大經營版圖的手段之一而已。

但對於有線電視MSO業者來說,以台灣為例,經營Cable Modem寬頻上網的資訊傳輸(data communication)業務對他們來說,是過渡到電信(telecommunication)服務業務的重要中間階段;台灣的幾大有線電視集團都是以經營固網、利用其基礎光纖網路建設提供語音電話服務,為終極目標。因此在爭取客戶方面,遠比電信公司來得積極。

另外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則是行銷方式的配合。由技術面來看,ADSL數據機的發展雖然較像類比式數據機,可做成內插卡式,與個人電腦、甚至筆記型電腦搭載(bundle)出貨;像Compaq康柏電腦就曾推出內含ADSL 數據機的個人電腦。但是由於並未能與服務供應者(電信公司)搭配提供ADSL上網方案,因此對於消費者來說,並不覺得買到這樣的PC有什麼額外的好處可言。

反之,在Cable數據機這一邊,大多都是服務供應商(有線電視業者)與硬體商結盟,搭配著上網方案一起銷售、或出租Cable數據機給用戶;因此對於消費者的吸引力與方便性就大得多。因此未來Cable數據機除了寬頻傳輸的運算功能外,勢必還有語音通話的功能,因此其技術複雜程度及使用方便性的要求,都會使得Cable數據機是以單機/外接式的機型為主;同時主要的銷售管道仍是與服務供應商搭配。

而Cable比ADSL來得流行的這種趨勢,丁懿芬預測至少會持續到2002 年。丁懿芬表示,雖然有線業者為了進入電信服務市場,這幾年會拼得非常兇;但是全球各大電信公司畢竟已有其龐大業務規模,只要開始著力於ADSL服務的的建設進度及行銷推廣,搶回有線寬頻上網的風采,應該不是難事。

整體來說,丁懿芬認為台灣廠商在ADSL數據機方面的優勢會好於Cable 數據機,特別是因為目前ADSL產品的廠商多為Alcatel、Cisco、Nortel 等電信及網路硬體大廠,而他們主要還是focus在局端產品,因此在使用者端產品這部份,與台灣這些生產力強、規模不弱的OEM廠商們合作的機會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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