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內容產業雖然是政府兩兆雙星的重點計畫,但是,由於政府遲遲未能投入資金,導致民間資金不願跟進,使得數位內容業者面臨資金不足的窘境。立法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今(3)日通過提案,要求公營金融機構和法人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數位內容旗艦型投資案和數位內容創投基金案。
負責提案的立法委員龐建國指出,政府對於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至今仍舊處於「只聞樓梯響」的階段,譬如在「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劃中」,政府預計針對生技及數位內容產業,與民間共同募集50個創投基金,合計新臺幣1000億元,但至今沒有任何一個數位內容創投基金成立。
龐建國表示,開發基金向來是民間創投的投資風向球,近來雖然有不少的創投業者,有意成立數位內容相關的創投基金,但因為行政院開發基金對數位內容產業的投融資案過於保守,使得相關業者紛紛採取觀望的態度,且不利於數位內容產業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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