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中問及受訪者「是否有在職場上遭到性騷擾經驗」時,僅50.31%表示從來沒有,而高達33.81%的受訪者表示曾在職場上遭到性騷擾,另有15.86%的受訪者表示不清楚。而進一步對有遭到性騷擾經驗的受訪者年紀做交叉分析後發現,以「26-30」歲遭到性騷擾比例最高(39.72%),其次是「31-35歲」(38.24%),第三則是「36-40歲」(34.88%);若再針對有遭到性騷擾經驗的受訪者行業別交叉分析後,則可發現視聽娛樂業(45.28%)、餐飲及服務業(43.75%)、金融業(42.55%)是最容易遭到性騷擾問題的行業。

在「性騷擾的加害者身份」方面,前三名分別是主管(31.33%)、員工(25.90%)、客戶或客人(16.87%);另外,老闆及求職時的面試主管也分佔一成上下。1111人力銀行特助徐宏彰表示,由該問卷來看,職場上的性騷擾加害者身份雖然以主管、員工及客戶的比例為最高,但受到「求職時的面試主管性騷擾」對社會的影響卻是最大,因為這將成為目前高達53萬失業民眾的「求職陷阱」,值得相關單位注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調查也加入「男女遭受性騷擾狀況」的問題,結果發現,傳統的「男對女」性騷擾仍舊比例最高,佔60.84%。而「女對男性騷擾」則有12.05%,但「男對男」及「女對女」的性騷擾也分別佔17.47%、4.22%的比例。

受訪者經驗中的「遭遇性騷擾的方式」,則以「口頭開黃腔、吃豆腐」最高,佔51.20%。其次是「肢體上的毛手毛腳」(38.55%),再者是「被迫陪上司應酬」(24.70%)、「撫摸私處」(18.67%)、「E-Mail傳送色情圖片」(13.25%)、「出示色情圖片」(9.04%)、「強迫發生性行為」(7.83%),以及「其他」(10.24%)。徐宏彰認為,「口頭開黃腔」與「肢體上的毛手毛腳」由過去至今日從未稍減過,比較令人注意的是,隨著網路成為企業工作的必備工具,「E-Mail傳送色情圖片」也日漸成為令人覺得不快的性騷擾原因之一,也難怪以不當使用網際網路開除員工的企業日益增多,而據1111人力銀行九月初發佈的「企業對員工不當使用網路之處置措施調查」顯示,亦有25.81%的企業會因員工「傳送、轉送色情電子郵件」而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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