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類股本意,提供高科技與中小企業集資
根據行政院「強化經濟體質方案」的策略,為鼓勵高科技與研發公司或中小企業申請股票發行,在資本市場中集資,所以請櫃檯買賣中心議定二類股票上櫃制度。
今日(890628)在「台灣那斯達克-中小企業”第二類”選擇集資研討會」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任秘書吳鴻祺、財政部證期會副主委朱照荃、櫃檯買賣中心副總經理周康記與票券金融公會理事長林華德均出席參加。
朱照荃表示,二類股票制度,原本設計的重點就在於建構較適合高科技產業及中小企業上櫃的資本市場制度,用以突破企業因草創初期資本額較小,體質較為薄弱,不易於資本市場上取得所需發展資金的障礙。
朱照荃指出,為協助高科技產業與中小企業自資本市場中取得中長期穩定資金,二類股票制度大幅放寬申請上櫃之標準,除免除獲利能力的限制外,並縮短輔導期限。以提高於資本市場籌措資金的效率。二類股市場不失為高科技與中小企業良好的集資管道。2萬家符合資格企業,先上二類股再轉上市
周康記亦表示,二類股對於中小企業與高科技產業提供合法的集資管道,希望業者多加利用。朱照荃指出,目前台灣地區資本額登記超過三千萬元的公司超過二萬家,未來希望這些公司都能到二類市場上市交易,等到公司規模成長後再轉到一般上櫃或轉上市交易。
朱照荃並指出目前有所謂的未上市盤商,已經商請法務部加以整肅。投資人於未上市交易中,由於公司資訊的未公開透明化揭露,對於投資人相當沒有保障,由於可以符合上二類股的公司很多,希望能多透過此一合法的管道投資,對投資人來說也比較有保障。
朱照荃表示,上半年度股市的回檔整理,可以發現一家公司的股價終將回歸基本面,而與所上市的地區無關。以美國NASDAQ上市的和信超媒體為例,雖然曾經一度上漲到每股七、八十元,但是現在已經跌破上市承銷價只有十多元。業者質疑三級化資本市場以及二類股交易制度
針對證期會提出的二類股公司轉上櫃或上市的三級化市場構想,一位與會不願具名業者表示,公司先上二類股發行後再隨公司發展轉上櫃或上市的政府立意雖佳,但是並非所有中小企業都適合多角化經營發展或是擴大公司規模。
業者表示,目前二類股的交易制度有著諸多的限制,而一般上櫃或是上市則較少,如此亦有可能會造成二類股公司為次等公司的錯誤印象,而且中小企業發展有其最適的公司規模,政府相關的管理配套措施極可能令二類股公司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業者亦指出,目前二類股市場雖然可以提供一個股票流通的場所,但是相關的交易制度卻也限制住股票的流通,比照上市股票的全額交割制度,買入購入都需要圈存的交易方式更造成投資人進入的障礙。交易制度的障礙,更讓政府希冀藉由公司二類股股票發行從而集資的美意恐有折扣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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