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在5月底由總統正式公告之後,現階段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法務部會怎麼擬定個資法施行細則。在本周二由iThome舉辦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研討會中,我們就特別邀請負責推動個人資料保護法業務的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黃荷婷,擔任主題演講人,預告接下來施行細則的工作方向。

法務部已經在6月舉辦了4場公聽會,主要是針對新聞自由及法律不確定概念,聽取各界的看法,在此同時,從6月至8月的3個月時間,各個事業主管機關必須彙整與研議各產業的問題,並提出修正意見,接下來,法務部會在9月至10月舉行第一階段會議,與各事業主管機關召開研修會議,討論各產業面臨的問題與修訂意見;11月至12月則舉行第二階段的學者專家研修小組會議,聽取學者專家、主管機關對於政策執行的意見;最後,法務部將在明年1月預告施行細則草案,並舉行第三階段的預告公聽會。

黃荷婷指出,法務部在研擬個資法施行細則所秉持的原則,是保護個人資料的自主決定權與個人資料合理流通兩者並重,希望在保護個人資料的同時,亦不至於完全阻礙社會的發展。眼前日本的情況就是一個借鏡,由於當初法律的保護過嚴,不論政府或是民間企業都受到極大的影響,現在日本則考慮要透過修法來放寬一些限制。

從現在到8月底這段期間,各個事業主管機關得著手彙整各產業會遇到的狀況,並提出修訂意見,像是企業得以利用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在舊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由於只規範特定的產業,適用的特定目的只有1百多項,然而新法是適用於全國各個產業,現今的1百多項特定目的一定是不足的,所以主管機關必須增加特定目的。

為了避免重蹈覆轍,黃荷婷表示,企業應該利用主管機關彙整產業意見的這個階段,盡量將產業所面臨的問題反應給各產業的主管機關,讓未來施行細則的擬定能更周延地考量到各產業的需求。

據我們的了解,有部分主管機關已經如期進行,像是金管會與衛生署,已經陸續將產業問題研究案發包給相關單位進行,由於這個結果關乎所有企業,這其中的過程與結果必須要公開。企業得特別注意,各主管機關發包的研究案,最後提出的建議是否能涵蓋整個業界的問題,還是只代表部分的企業,因為最後主管機關如何採納研究案的建議,關乎該產業所有公司未來要因應個資法的做法。

在未來的2個多月時間,是企業還可以影響個資法施行細則的重要階段,可不要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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