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日前美國及歐盟相繼對日、韓的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廠商課徵反傾銷稅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nternaltion Trade Conference,ITC)於本月十一日,也針對美商微米(Micron)公司,於今年二月二十六日控告台灣、韓國傾銷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SRAM)於美國市場一案,做出初步判決!裁定台灣、韓國兩國對美傾銷SRAM,造成美國產業受到實質的傷害。

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SRAM)晶片,應用在個人電腦中,其功用主要是為了提升電腦整體運算而設計,SRAM簡單的說就是CPU 與系統之間的緩衝區,它可當做資料的預存區但並不具備儲存的功能。電腦使用族群常說的快取記憶體其中的L2 Cache依容量有256K、512K兩種,一般就是指SRAM。電腦的CPU 在抓取資料時,由於它的速度比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快,為了增快速度CPU都會先從SRAM去搜尋,現在的CPU也都內建了Cache區,稱為L1 Cache容量只有4K、16K。

目前國內所產的SRAM大體分為兩款:高速的SRAM;低速的SRAM。目前高速SRAM讀取資料的速度可達五奈秒(10的負九次方),比EDO 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快,但是近年因為利潤下滑,產值不到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的十分之一。 

根據美國反傾銷(Antidumping )稅法的規定,本案將送到商務部再做裁定,美國商業部最遲會一百一十五天裡做出第一次裁定(也就是在八月四日以前就會有初步的結果出來)。如商業部認定台灣有傾銷的事實,那麼未來台灣可能將遭課百分之九九至百分二百五十九的反傾銷稅。
.美商微米(Micron)公司的控訴內容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是在十一日,以六票棄權、兩票通過、並且無反對票的情況下,初步決定台灣的SRAM有傾銷的事實。此次美商微米(Micron)公司一口氣告了十家台灣的半導體業者及其在美的經銷商,同時該公司也表示,另有七家台灣廠商可能有生產DRAM,但不清楚是否對美出口?

因此,這次微米(Micron)公司總共控告了台灣十七家廠商、或在台有分公司者及代理商。名列被控告榜單的,其中只有華邦、聯電、鈺創、台晶、宇慶、Alliance、ISSI、G-Link等對SRAM產品的出貨較積極,其餘的廠商出貨比率仍屬偏低。

但是,根據微米(Micron)公司的控告詞,此次的控訴,事實上是集中在台灣五家SRAM的製造廠商上:台灣輸美SRAM百分之九十八來自下列五家公司--華邦約佔百分之四十六點三;加州的Alliance半導體公司約占百分之三十點八(其產品悉由聯華供應);聯電約佔百分之七點八;加州ISSI公司約佔百分之十三點一(其產品由台積電供應);至於另外的百分之二,微米認為可能的供應商為台灣的茂矽、先進、華隆、嘉新等公司。

根據上述,微米公司估算,台灣的SRAM過去三年在美國市場的佔有率分別為百分之八點四、百分之九、百分之九點三。去年的輸出值約為二億美元,台灣各家廠商的傾銷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至百分之二百六十五,對未來台灣相關產品的出品商或代理商,將造成嚴重的損害。

台灣廠商的反應:微米的控訴令人不解?

根據業者表示,去年全球記億體市場價格持續滑落,今年因庫存清貨,記憶體市場才稍有振作的趨勢,但是漲價的記憶體產品以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為主,而SRAM的價格早已滑落,以目前市場最流行的32K*32的SRAM為例,台灣現在賣出的單價為一點五美元,九五年卻曾達二十五美元,所以台灣廠商早已將SRAM的美國市場面向縮小。而且就SRAM的輸出值而言,台灣對美國的輸出值已從九五年的二億美金,萎縮至現在的九千多萬美金。因此美商微米公司的控訴實在令人不解!

華邦發言人張致遠也表示,所謂的傾銷必須由兩個條件構成:一、產品售價比成品還要低;二、不借產品組合銷售的獲利度。 但是去年華邦盈餘為二十多億元,可看出華邦沒有不借成本去傾銷的事實。而且台灣的SRAM售價會低於美商的原因,是由於台灣SRAM廠商使用的技術與設備較美國先進,人事成本也低於美方所造成。美方不應以價格的根據,來做為傾銷的說詞。事實上,SRAM獲利空間已逐年減少,華邦早已調降SRAM在年收入中的比重,由六成已降至五成。 

台積電也表示,SRAM產品佔該公司的業績只有百分之五,價格低廉的原因,是先進製程造成成本也較低的結果,絕不是如美方所說的傾銷;一度曾是國內最大的SRAM製造廠商聯華電子,其總經理宣明智也表示,聯華電子自一九九五年SRAM的價格出現反轉後,便大幅降低SRAM產品的產量,目前SRAM只佔聯華產值的百分之七,而且聯華都是在台灣交貨,因此想不出遭到美方控訴的理由。

業者為因應此次微米的控訴,在美國商業部調查以及ITC必須再確認判決的過程,台灣廠商仍掌握一百一十五天的自救空間。業者除了自行聘請律師,以備做面對面的法庭辯釋外,在台灣本地的產品線,也將進行調整,以因應ITC第二次決定性的判決。即使屆時ITC仍然堅持台灣有傾銷的行為,廠商調整生產線的方法,將足以降低生產成本,以應付未來美國ITC宣判!

政府反應:受限於台灣非WTO成員,不能循WTO爭端調解程序來申請,政府只能以輔導的立場來幫助被控廠商。

經濟部長王志剛十二日在獲知美國ITC 的裁定後,雖然指示國貿局儘速查明相關實情,同時也邀請相關產業公會研商對策,並表明如有政府要配合之處,經濟部將全力協助業者渡過此一難關。但是,台灣經貿官員卻表示,受限於台灣仍非世界貿易組織(WTO )會員的窘境,對美方的指控,將無法循WTO 的爭端調解程序請求仲裁。再加上此次微米公司的指控,純然以價格爭議做為控訴的焦點,已將控訴的議題轉為私人性的商業行為,因此國貿局雖會站在協助廠商的立場,儘量予以幫助,但是將不會派政府官員至美國進行交涉。

台灣在今年七月初將加入WTO,此時卻遭逢美國ITC的傾銷裁決,此一案件對日後台灣廠商轉向自由市場的憧憬,無疑的抹上一層陰影。更令人沮喪的事,在ITC 宣布台灣傾銷案初步裁定成立的前一天(十日),美國、歐盟、南韓、日本才召開於去年成立的全球半導體協會第一次高峰會議,聲明將共同推動半導體自由市場,以自由競爭、消除貿易障礙為目地,成立半導體市場的自由競爭環境。卻在發出冠冕堂皇的自由市場言論之後,翌日就匆匆的抬出具有保護主義色彩的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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