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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共享資源;作者:Cacophony

美國聯邦法院於本周判決微軟必須遵循法院的要求,提交儲存於愛爾蘭伺服器上的客戶郵件,因而引起外界討論。

此一事件源起於美國司法部因一起犯罪案件,請法院祭出搜索令以要求微軟提交儲存於愛爾蘭伺服器上的客戶資料。微軟採取法律行動來挑戰該搜索令,而今年4月美國地方法官已初步裁決微軟必須遵循該搜索令,但微軟選擇提出上訴。

微軟法律顧問David Howard在今年4月表示,美國政府並沒有權力搜索其他國家的住家,因此也不應有權力來搜索存於海外的電子郵件內容。在實體世界所遵循的規則應可沿用到網路世界,然而美國政府並不同意。

在微軟上訴後,美國聯邦法官Loretta Preska決定支持地方法官的裁決。

微軟法務長Brad Smith在得知此一判決後發表了簡短的聲明,表示該判決並非最終結果,微軟將立刻上訴並繼續主張不論是美國或全球的電子郵件都值得健全的隱私保護。

根據外電報導,包括電子前線基金會(EFF)、蘋果、思科、Verizon及AT&T等組織也都不同意美國政府的作法,並以第三方的角色向法院提出了聲援微軟的意見書(Amicus brief)。(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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