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外的報告,網路內容提供者(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ICP)仍有機會靠廣告做為網站收入。不過台灣網路廣告業務尚在發展階段,產業分工並不成熟,不論在計費方式、網路廣告表現形態及與其他媒體的整合上,網路媒介經營者必須多作思量。

去年Jupiter Communication有關網路廣告的調查報告中,線上廣告收入有二億六千元美元,其中有一半的廣告收入集中於十大網站,而這十大網站中包括CNET、ZDNet、ESPNet Sports Zone及Pathfinder這四家著名的ICP。

身為台灣ICP之一的時報資訊副總經理劉一賜,在今日(8/28)所舉行的「網路廣告前瞻」系列演講中則提出了固定版位、網頁印記(Page Impression)、點選閱讀(Click-Through)及成交金額(Cost-Per-Sale)等四種網路廣告可能的收費方式。

固定版位是現在常見的網路廣告收費方式,即以固定的版位出售廣告;網頁印記則是依據每頁廣告被閱讀的次數收取費用;點選閱讀就要看網友真正點選進入的次數;成交金額則要視產品實際的成交金額而抽取傭金。

劉一賜認為,對於ICP來說,這四種方式一個比一個嚴苛,中時電子報現在大多是以固定版面收取廣告費用,在10/2改版之後,將加入網頁印記的收費方式。

對於廣告的呈現方式,Jupiter Communication也曾估計,到了2002年,合作贊助廣告及網頁插播廣告將分佔網路廣告收入的四分之一。合作贊助廣告的方式,也可見諸於現在中時電子報與廠商合作的專區。對於在兩頁連結之間,強迫性加入廣告,劉一賜則表示,中時電子報未來可能會出現此類的廣告形態,但是仍要評估市場的反應。

在廣告策略上,將網路媒介與一般媒介做整合,則是與會人士一致的主張,SEEDNet總經理程嘉君就以國泰航空為例,說明網路應與其他媒介整合,以達到網路媒介的力量。

國泰航空就是在平面雜誌上刊登廣告,告知讀者上網可以獲得優惠,吸引人們上網之後,網友必須留下個人資料,才能得到獎勵。

程嘉君認為傳統廣告仍有負責傳達網址訊息的作用,吸引群眾上網之後,能夠直接與消費者溝通,並且做到一對一的行銷,則是網路最極致的表現。不過他也不諱言,現在台灣報紙廣告中有附加網址的比例仍然很低,應該不會超過百之十。

至於國外的調查報告,對於網路廣告的前景仍是一片看好,以IAB的統計數字為例,今年前兩季的網路廣告營收已經幾乎等於去年一整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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