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zon在2011年3月22日推出Amazon Appstore,以供Android裝置下載行動程式,同一天蘋果就控告Amazon侵犯商標,不過,本周傳出蘋果已撤告。

蘋果原本指控Amazon不當使用App Sotore商標來建立行動程式商店,可能會讓使用者以為Amazon的程式下載服務經過蘋果授權,因而希望法官禁止Amazon使用App Store名稱。

蘋果的確是全球第一家建立App Store行動程式市集的業者,但Amazon辯稱,蘋果前執行長Steve Jobs曾於公開場合將App Store當作通用辭彙使用,且app亦被列入牛津字典意指application。

法官Elizabeth Laporte則在今年1月要求蘋果與Amazon就此案進行協商,但雙方並未達成和解,依照審理進度將於今年8月19日開庭。

不過,路透社報導蘋果已決定撤訴。蘋果表示,該公司的App Store提供逾90萬種應用程式而且有超過500億的下載次數,客戶知道可到哪裡添購應用程式,不再需要訴訟。Amazon則說這是蘋果單方面的決定,這也代表Amazon可以自由地使用Appstore名稱。(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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