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Google旗下摩托羅拉Android手機侵犯微軟文字簡訊專利技術的判決,上周四(4/25)德國上訴法院決定維持原判。同一天,美國法院則裁決微軟每年應支付180萬美元的專利授權費用予摩托羅拉,摩托羅拉原本要求的授權費為40億美元。
德國地方法院在2012年就判決摩托羅拉的Android手機侵犯微軟的EP1304891專利,該專利技術是在發送端傳送太多簡訊並超出行動網路限制時,得以先拆分簡訊內容以進行傳送,接收端則可分批收到並重組。
摩托羅拉繼之提出上訴,德國高等法院則於上周駁回上訴請求,並維持原判,代表摩托羅拉仍無法在德國銷售侵權產品。同時,微軟也表達希望摩托羅拉與其他Android製造商一樣與微軟建立授權關係。
微軟特別為Android裝置製造商設立了專利授權方案,包括三星、LG、宏達電、宏碁、邦諾書店(Barnes & Noble)及鴻海都已簽署相關授權協議,上周中興與微軟簽署之後,目前只剩華為和摩托羅拉未簽下相關的授權協議。
Google吞下的另一場專利敗仗在美國。微軟在2010年控告摩托羅拉在攸關802.11 WLAN及H.264視訊等標準的專利技術上要求過高的授權金。Google在併購摩托羅拉後,要求微軟產品使用相關專利一年應該要支付40億美元的授權金,微軟則認為這些專利只值100萬美元,於是告上法院。
美國法院上周認為微軟每年應支付180萬美元,該金額甚至不到Google所提出的1/20,因此外界認為這場官司理所當然是由微軟獲勝,第二階段美國法院將審議微軟侵權所應支付的罰金。
這場在美國法院進行的FRAND(fair、reasonable and non discriminatory,公平、合理、非歧視)專利授權費用的判決可望成為未來FRAND專利金的計算標準。當初Google買下摩托羅拉及其專利時,就有專家認為摩托羅拉的專利多屬與標準相關的技術,必須遵循FRAND授權,不容易作為抵擋各方專利訴訟的利器。(編譯/陳曉莉)
熱門新聞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
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