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周一(4/22)宣判蘋果並未侵犯摩托羅拉(Motorola Mobility)的6,246,862號專利。

摩托羅拉是在2010年向ITC控告蘋果侵犯其多項專利,並要求禁售蘋果產品,ITC先前已排除蘋果侵犯其他專利,6,246,862號專利是該案最後一個審理的專利技術。

該專利是關於可攜式裝置使用者介面的感應器控制,當使用者握住手機並靠近頭或耳朵以進行通話時會自動關閉觸控螢幕的輸入功能。ITC宣布調查結束,並認為蘋果並未侵犯該專利。

雖然大多數的專利訴訟仍是透過法院進行,但有不少業者同時向ITC提出專利仲裁,因為ITC握有禁止輸入侵權產品輸入美國的權力。(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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