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議員Gary G. Howell上周提議修訂交通安全規則,要求應禁止民眾在開車時穿戴有頭戴式顯示器的電腦。

此一交通安全規則原本即禁止民眾在開車時使用無免持功能的電子通訊裝置,除了不能使用這些設備外,也不得傳送簡訊,並新增不能穿戴有頭戴式顯示器的電腦,違反上述規則第一次將罰100美元,再犯罰200美元,第三次則是300美元。

雖然該法案並未提及Google Glass,但Howell向媒體表示,之所以修訂該規則是受到Google Glass的啟發。

Google Glass為一智慧型眼鏡裝置,除了嵌入各種感應裝置與攝影機外,右邊鏡架上還有一個可用來瀏覽訊息的小螢幕,現階段的測試版價格為1500美元。(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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