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研究機構NPD Group公布連網電視的使用報告,發現即使有各種連網電視的應用,但有接近6成用戶仍然聚焦在看電視,使用其他應用的比例偏低,主因為使用經驗過於複雜。
NPD調查的是各種能夠連結到電視螢幕的連網裝置使用習慣,包括連網電視、遊戲機、藍光播放機或其他裝置等,這些裝置透過網路可在電視上提供從Facebook、Twitter,到瀏覽的各種應用。不過,NPD發現,這些應用似乎都無法引起使用者的共鳴,因為使用者有更好的裝置來執行上述應用,如個人電腦、平板電腦或智慧型手機等。
根據調查,在電視螢幕的應用上,用來觀看網路影片的接近60%,聆聽網路音樂的約有15%,進行網路瀏覽的接近10%,高於5%的有檢視電腦檔案、存取Facebook、玩免費遊戲、購物。而上傳照片、視訊、上傳影片、查詢地圖、閱讀書報或使用Linkdein/Twitter的比例皆低於5%。
NPD說,此一結果對電視製造商而言有好有壞。好處是電視機還是家中看電視的主要裝置,而且有愈來愈多的網路影片可以與付費影片互補。壞處則是製造商並無法讓電視超越它原本的應用,電視就只是電視,加劇此一現象的還有不少附屬的裝置都專注於開發與電視及影片有關的程式,例如微軟就替Xbox開發了逾40種電視應用程式。
很明顯地可以看出消費者想在電視上觀賞寬頻內容,但對於電視螢幕能否成為影片以外的娛樂中心仍是個問號。NPD分析,有太多的選擇導致了複雜的使用經驗,例如市場上有6種不同的裝置可介接電視連網,包括連網電視本身、遊戲機、藍光播放機、串流媒體機上盒、TiVo或是其他的聲音或影像接收器等。
整體來看,市場上有15%的電視機可直接連至網路,另有14%的電視機是透過其他裝置連網,同樣是電視螢幕,卻有兩種不同的生態體系。可能讓情況更複雜的還有像是可將內容從平板電腦或手機轉移到電視的新興技術。
這說明了為何多數的連網電視使用者不再追求影片以外的應用,NPD建議,倘若電視製造商與零售商想要推動電視的其他應用,應該先專注於簡化使用者經驗,而非著重於該領域的創新。(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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