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電信業者網路互連爭議,刺激網路市場競爭,NCC修訂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提出免費對等互連條件,將徵詢各界意見再行審議。

NCC表示,國內網際網路接取服務長期以來因維持低度管制、高度商業協商,使得市場出現失靈狀態。網路互連發展失衡,網路交換中心效率不彰,造成寬頻網路發展停滯,因此修訂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從法規面訂出免費對連互連條件,藉此降低規模較小的電信業者網路互連成本,活化寬頻網路市場發展。

NCC通過互連管理辦法草案,該草案揭露對電信業者彼此間(private peering)免費對等互連的適用條件,符合條件可免費對等互連,降低電信業者的中間成本,有利於規模較小的業者發展,同時業者成本降低也可能反應在上網費用,使消費者可以較低費用使用上網服務。

6項免費對等互連條件,包括兩家業者間國內POP數比例不得低於1:3,主節點骨幹Trunk容量比例不得低於1:4,雙方互連訊務量來去均需達到15G以上,訊務交換比不可低於1:2,寬頻用戶數需達全國固網用戶數的10%或所有寬頻用戶數的15%以上,且網路接取者必需具有全天全年無休的網管中心。

NCC表示,對等互連條件訂定的原則是要規模較小的電信業者可以較易達成的條件使用免費對等互連,同時為了避免小型業者因為免費對等互連減緩寬頻網路建設工作,兩家業者間設有POP數、主節點骨幹Trunk容量、訊數量交換比例限制,希望促使小型業者投入建設。

因國內網路市場由中華電信獨大,其他小型業者必需支付高額的網路互連費用,2009年台灣固網因不滿,暫緩支付互連費用,遭到中華電信限縮互連頻寬而影響到台固寬頻上網用戶權益。另一家固網業者新世紀資通也因不滿,與台固一同向NCC反映,希望降低中華電信網路互連費用。

在NCC與外界壓力下,中華電信網路互連費用一路調降,從最高的互連每M收費3000元降到1480元,到目前已降低到每M 600元,這次NCC修訂互連管理辦法,從法規著手訂出免費對等互連條件,可望再壓低網路互連成本。

根據估計,中華電信每年從其他電信業者收取的互連費用因這些年的降低,目前約為4億多元,若未來順利完成互連管理辦法修法,達到條件的業者可以免費對等互連,將影想中華電信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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