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上周公布其「供應商社會責任報告」(Supplier Responsibility),並首度揭露其156家供應商名單,這些供應商佔蘋果產品全球採購支出97%,其中約有39家為台灣業者,佔所有供應商數量的1/4。

根據外電報導,蘋果揭露其供應商主要來自於近來多起的工安意外、自殺事件,與環境污染問題。例如有上百名供應商員工以化學藥品清洗iPad螢幕而生病,兩起工廠爆炸案也造成數十名供應商員工的傷亡,再加上十多起的供應商員工自殺威脅,也有環保團體指控蘋果供應商的工廠污染當地環境。

蘋果表示,所有與蘋果合作的供應商都必須簽署該公司所提出的供應商行為準測(Supplier Code of Conduct),該準則涵蓋人權、勞動者的健康與安全、對環境的影響、道德與管理系統等,而且每年都必須接受蘋果與第三方單位的共同稽核,若有違反之處即會要求改善,否則將終止合作。此外,蘋果也會負責進行供應商員工的教育訓練,提醒他們所具備的權利,或是改善勞工的電腦及語言技能,甚至教授商業與創業課程。

根據2011年的供應商社會責任報告,蘋果總計進行了229項稽核,檢驗項目比2010年多了80%,並特別對中國市場的14家供應商進行環境評估以解決當地的環保問題。在勞工與人權的部份,蘋果檢驗了有關歧視、公平、壓迫、童工、工時及福利等狀況,其符合規定的平均值為74%,但在工時上符合規定的卻只有38%。

蘋果規定勞工每周最多只能工作60小時,而且每周至少要休息一天,不過,卻有93個工廠的一半以上員工在3個月內至少有一周是超時工作,90個工廠一半以上的出勤紀錄顯示他們每月至少有一次連續工作超過6天,而且有37個工廠未能確保員工每天都至少要休假一天的系統設計。蘋果表示,為了解決此一問題,該公司展開每周的工時追踨行動,同時聘請顧問協助訓練供應商如何避免超時工作。

符合度次低的是勞工的薪資與福利,只有69%符合蘋果的規定。包括有42個工廠違反支薪準則,包括延後發薪以及未提供薪資單等,有68個工廠沒有提供當地規定或法律要求的適當福利,有49個工廠沒有提供有支薪的假期,有67個工廠以扣薪來處罰勞工,更有108個工廠沒有依照規定支付加班費。

至於列入蘋果供應商名單的台灣業者包括鴻海、廣達、台達電、新普、震鴻、奇美電及光寶等約39家。(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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