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發佈鼓吹種族仇恨的言論到底有沒有罪?
有個二十歲的大學輟學生在網路上發表種族仇恨的電子信,因而受到起訴。這是美國第一次將網路上的恐嚇性文件起訴,交由陪審團審理。可是法官宣佈陪審團無法做出有效的判決,因為陪審團以九票對三票認為該青年無罪,依據美國法律規定,陪審團必須全數表決確定,判決才會有效,因此法官宣佈判決無效。檢察官表示會考慮是否再提上訴。
這名青年(Machado)年於去年九月間,寫了有關亞裔學生必須為發生在校園裡的犯罪負責的電子信,發給五十九個學生,要求這些亞洲人離開學校,同時恐嚇,要花畢生的時間和精力將這些亞裔學生找出來,並將他們殺害。
陪審團對該名青年的企圖,到底是真正的恐嚇還是開玩笑,無法取得一致的意見。
Machado的辯護律師指出,他的當事人是一個個性沮喪、生活充滿挫折的人。他一直對在一次搶劫事件中喪生的哥哥耿耿於懷,家人卻對他因為成績不及格被退學的事情一無所知,每天還由他的弟弟開車送他到學校。他每天就待在學校的電腦中心,上網際網路,在這期間,他發了這些電子郵件。
辯護律師在對陪審團的最後陳述中提到,Machado之所以這樣做只是因為他很寂寞,他只是希望可以在網路上與人交談。而且他並不屬於任何鼓吹種族主義的團體,也不沒有各式武器。同時,由於他的拉丁後裔的背景,讓他對種族衝突的問題特別敏感。
而他和那些被他恐嚇的受害者之間最大的不同只是在於,他沒有在學業上獲得成就。
檢察官認為,他的成長背景讓他充滿恨意。因為他覺得亞裔的學生普遍都可以獲得較好的成績,並且將自己的失敗怪罪到他們身上。他的做法會加深大家的恐懼。而且他是一個不是一個愛惡作劇的小孩,他的行為是經過計畫,深思熟慮的,目的就是要刺激並恐嚇那些被害者。
Machado的辯護律師試圖從社會的觀點來說明,Machado在十九歲之前,只是眾多不被政府重視的青少年之一。
另一方面,從那些被害人的反應可以了解,在他們接到這些信後,開始擔心在校園裡的安全問題,很多人害怕晚上在校園裡活動會遭到侵犯。這樣的恐懼氣氛很快的蔓延開來。在那些亞裔學生的心裡上造成很大的陰影。
Machado的律師提出反證說,收到恐嚇信中大約百分之八十的學生並不以為意,只不過是感到厭煩與不耐。
法學家認為雙方的辯論對網路文化的描述和分析有助益。
檢察官認為,法律對網路上的犯罪行為不應該有不同標準,網路不應該免疫於法律對犯罪者的制裁。
由於雙方的辯論焦點在於Machado的電子郵件內容是否會造成恐懼,反而在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的議題上沒有著墨。
Machado的律師提出呼籲,我們不應該因為我們所使用的語言,而害怕受到政府的制裁。日常的用語,往往不代表說話者的真正意思,一個電視節目主持人或者街坊的小孩說「我恨你,你去死吧」,這個Machado的案子正可以告訴我們,上面的句子顯然是足以變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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