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卡適用10萬元以下採購

政府採購卡是結合企業流程改造精神與電子支付方式,使政府採購作業的申請、執行、驗收、審核及支付等流程,在不違反現行法令下,減少不必要的採購程序與層級,並讓廠商於採購驗收後短時間內就從銀行獲得帳款。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決定於9月1日起,經過8個月的規劃,試辦以「政府採購卡」方式辦理政府機關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作業,初期選定工程會、行政院研考會、國防部採購局及中華電信公司電信訓練所等4個機關試辦,而負責辦理此案則為美商維信國際威士卡台灣分公司。

去年政府1年採購金額高達7,000億元,10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約占20%,總金額達1,400億元,工程會期望引進政府採購卡後,可有效提昇政府機關小額採購效率,並促使政府機關採購流程合理化,以達成電子化政府的目標。

政府採購卡是應用資訊科技,分別針對採購品項、交易金額,交易次數及交易商家等,在政府採購卡中設定,於採購交易時作必要的檢核,並於每月支付帳款時,再經由各試辦機關之監辦單位逐筆審後後,才支付帳款,可確保試辦機關採購交易的安全,並利用定期從銀行獲得採購相關資訊作為管理之用,加強政府採購品質。加速政府與廠商進入電子化採購

工程會主委林能白表示,政府採購卡是結合企業流程改造精神與電子支付方式,使政府採購作業的申請、執行、驗收、審核及支付等流程,在不違反現行法令下,各試辦機關重新設計一套「政府採購卡試辦作業流程」,在新的流程設計中強化授權觀念,減少不必要的採購程序與層級。

針對廠商使用而言,可於採購驗收後短時間內就從銀行獲得帳款,免於資金的延滯,並可由銀行提供各項帳務處理服務,減少人力處理成本,提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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