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十四歲的美國密西根州的中學生發了一封E-MAIL給美國總統,恐嚇柯林頓的生命即將受到威脅,白宮的安全單位對於此事極為重視。

今年三月曾經發生類似的事件,一個十七歲的中學女生因為寄了一封電子郵件到白宮,恐嚇克林頓總統,被判處八天的監禁,緩刑兩年,加上五天的強制社區勞動和一百五十美元的罰款,並且遭到學校的退學處分。

這次的事件發生在上個禮拜,美國白宮的安全部門發現一封來自密西根州的電子恐嚇信,經過調查,是由一名中學生所寄︰這名學生隨後參加學校所安排的參觀活動,行程中可能會見柯林頓總統,引發了安全單位對於參訪人員的背景調查,以防萬一。

校方在獲知消息後表示,這名學生將會受到懲罰,而白宮也會知會聯邦檢察官,並對這名學生展開調查。而根據聯邦法律,任何人恐嚇白宮第一家庭成員可能面臨三年的牢獄之災。

另外,首次經由網路寄送恐嚇信而遭到起訴的官司也在今年二月宣判;1996年,一名二十一歲的加州大學生因為寄恐嚇信給五十九名亞裔學生,而遭到起訴,經過聯邦法院的審理,這名學生被判處一年的監禁加上十萬美元的罰款。

加州大學Irvine分校的學生Richard Machado在1996年寄電子信給五十九名亞裔學生,信中宣稱「以個人的有生之年殺光你們其中的每一個人」,並且署名「亞裔懷恨者」,此舉引起校園的恐慌。Richard的辯護律師認為這件事無傷大雅,因為網路上各種怒罵、情緒性的言論早就已經司空見慣,也沒有人會真的當真。

但是檢察官認為,如果用電話或是傳統郵件恐嚇別人會受到懲罰的話,網際網路也不應該獨立於真實社會之外,更何況網路的方便性和滲透力更勝於傳統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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