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軟體聯盟(BSA)宣佈與國內警方合作成功查獲一家影音製作公司違法使用盜版軟體,初估該公司違法侵權金額達300萬元。

根據警方調查搜索的結果,該影音製作公司主要從事影音後製、壓縮剪接及節目製作,警方查獲該公司使用16版盜版光碟,侵權使用Adobe約64套軟體,包括Acrobat、Photoshop、illustrator等軟體,以及微軟公司包含Windows、Office在內約219套軟體。

警方查獲該公司57部電腦相關事證,並對相關人員進行偵訊,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初步估計這家公司侵權金額達300萬元。在此之前,去年6月也查獲一家廣告公司使用盜版軟體,台北地院先前已做一審宣判,負責人需負相關刑責、罰金。

根據BSA今年5月委託IDC進行的全球調查,2009年全球平均盜版率上升至43%,而台灣連續四年盜版率下降,2009年降至38%,在亞洲僅次於日本(21%)與新加坡(35%),排名亞洲盜版率第三低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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