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環球、Sony BMG及華納唱片的國際唱片協會(IFPI)在2008年2月控告中國百度的MP3下載搜尋侵犯版權,不過,北京人民法院於本周判定百度合法,並駁回該訴訟案。
這是IFPI第二次以侵權的名義控告百度,第一次是2005年6月,當時法院以證據不足判決IFPI敗訴。而今法院認為,百度提供的是搜尋引擎服務,而非侵權的MP3音樂,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中國京華時報引用北京網路律師孫彥的看法指出,搜尋引擎不但沒有侵犯音樂版權,相反地可幫助唱片業者發現侵權訊息,甚至可以推動唱片業者在網路上的成功。
不過,IFPI認為中國法院的判決有所矛盾。11家唱片業者曾於2007年1月控告中國Yahoo所提供的音樂服務侵權,當時Yahoo中國提供了線上試聽、免費下載,及相關連結,同年4月北京法院宣布中國Yahoo罪名成立,並罰鍰21萬人民幣。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IFPI的說法指出,該組織對此一判決非常失望,並正在研擬下一步。IFPI認為,此判決並未反映出事實,亦即業者是在大量侵權的基礎上建立其音樂搜尋業務。
數位音樂市場仍在穩定成長中,根據IFPI本月公布的報告,2009年全球數位音樂市場規模已達42億美元,比2008年成長12%,其中,單曲銷售成長10%,整張專輯的數位下載則成長20%。
不過,數位音樂的成長仍抵不過音樂光碟銷售的下滑,去年上半年包含數位及實體的音樂銷售量下滑了12%。
IFPI警告,音樂剽竊嚴重的國家會導致該地區音樂產業的式微,例如西班牙音樂的銷售量在過去五年間下滑了65%,法國自2003到2009年的專輯發行量下滑了60%,巴西自2005到2008年的專輯發行量亦下滑80%。(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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