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資訊所創用CC計畫於10月31日發布最新的創用CC 3.0臺灣版。創用CC 3.0條款以伯恩公約等國際著作權法的內容為主,還提供了「尚未本地化」版本,可讓各國依據本地著作權法的要求進行翻譯,不像2006年的創用CC 2.5主要以美國著作權法的內容為主。
中研院資訊所與臺灣大學、臺灣科技大學的法學教授合作,參考臺灣著作權法和臺灣法律用語,用了兩年時間製作本地化的版本。臺灣創用CC計畫主持人中研院資訊所副研究員莊庭瑞表示:「新版可以涵蓋相容於舊版的授權,但對著作權人的保護更廣。」
他進一步舉例,例如舊版對於衍生性作品(Derivative Work)的保護只限於全新的衍生性作品,也就是說作品修改幅度很大,幾乎變成全新的作品時,才會受到創用CC 2.5版的保護。但,新版採用改用作品(Adaptation)的概念,「以3.0授權的作品,有任何小修改都必須遵循條款的規範。」莊庭瑞說。
3.0版還新增了「禁止背書規定」,使用者必須取得作品著作人的授權,才能宣稱有使用這項作品。文⊙王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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