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至87年10月底止,資訊與通信相關國家標準總數已達650種左右, 在效益上,可提供涵蓋NII及「電子化政府」相關的網路管理、整體 服務數位網路(ISDN)、電信交換網路及傳輸系統、IC卡、通信產品、 公開金鑰系統架構、開放系統互連(OSI)、中文標準交換碼、遠距 醫療、視訊會議等國家標準。所制定的國家標準也與國際標準一致。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主辦、資策會承辦的「87年資訊及通信國家標準推 行委員會擴大會議」,今天(12/17)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這項會議 是為了研討台灣在資訊及通信方面之國家標準的研擬現況,並結合國 內相關單位的資源,共同推廣資訊及通信國家標準的應用。

中央標準局局長、資訊及通信國家標準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邦表 示,制定及推行資訊通信國家標準,是政府跨世紀建設的一項重要工 作,也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一項原動力。

累計至87年10月底止,資訊與通信相關國家標準總數已達650種左右, 在效益上,可提供涵蓋NII及「電子化政府」相關的網路管理、目錄、 交易處理及符合性測試等通信協定、整體服務數位網路(ISDN)、電 信交換網路及傳輸系統、IC卡、通信產品、資訊系統軟體、資訊交換 及處理、實體驗證及保密、公開金鑰系統架構、開放系統互連(OSI)、 多媒體、中文標準交換碼、遠距醫療、遠距教學、視訊會議等國家標 準。所制定的國家標準也與國際標準一致。

陳明邦指出,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建立亞太營運中心,其中電信中心的 設立所涉及的技術規範,必須有全國一致的標準,才利於推廣;在NII 建設中,舉凡涉及電信網路、遠距醫療與教學、中文資訊編碼、開放 系統互連、多媒體等的各項研發與應用,更需藉助全國一致的國家標 準,才能為全國各界所接受。

此外,施行電子化政府,各政府機關也宜優先選用符合「資訊處理共 通規範」的軟硬體設備,以達到不同電腦系統及網路間具有互通性、 可攜性及擴充性的開放應用環境,以確保資訊設施投資,促進資源有 效運用。

會中,資訊及通信國家標準推行委員會的九個分組(電信/通信協定、 網際網路標準、軟體標準、中文資訊標準、資訊特殊產業標準、硬體 標準、代碼標準、術語標準、電子資料交換標準)分別進行工作報告。

電信/通信協定及網際網路標準組,過去一年除完成「用戶專用數位 式電話機(ISDN)」標準草案外,工作的主要方向遍及網際網路基本 應用服務、網際網路資料搜尋轉存應用服務(如電子廣告、電子圖書 館等)、虛擬網路應用服務、即時資訊應用服務(如I-PHONE、網路 廣播等)、群組通訊服務(如視訊會議、遠距醫療、在家上班等)、 電子公/商務服務,以及隨選視訊服務。

網際網路標準組並將制定IP Over ATM(ATM網路上的IP傳輸)、Gigabit Ethernet(超高速乙太網路)、ADSL(非對稱式數位用戶迴路)、 Frame Relay(訊框傳送)、IPv4、IPv6、IP Multicast(IP多點傳送 )等標準。

下午並就「我國電子認證體系之發展策略」、「金融EDI及金融電子商 務現況與未來發展」、「憑證管理中心在網際網路上之應用服務」及 「CALS(資訊運籌管理)標準之產業推廣應用」等提出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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