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及Yahoo在今年7月底宣布十年的搜尋合作協議,目前美國政府仍在審查該協議,同時雙方上周五(9/11)證實美國司法部的確已再度要求更多有關廣告及搜尋結盟的相關資訊,以確定此一合作協議並未違反競爭法令。

微軟及Yahoo的合作協議主要在於Yahoo將採用微軟的Bing作為其搜尋核心引擎,同時Yahoo也將負責銷售雙方的搜尋廣告業務。

雖然結合微軟及Yahoo的搜尋服務仍僅佔近30%的搜尋市佔率,遠低於Google的65%,但這類大型的合作案通常需要經過政府層層把關以確定符合相關的法令,微軟與Yahoo在宣布合作後就已提供相關的資訊予美國政府,此次司法部則要求雙方揭露更多的資訊,諸如攸關廣告價格,以及Yahoo取得微軟全球搜尋廣告獨家銷售權等議題。

此外,司法部也擔心微軟與Yahoo的合作使得搜尋市場上的競爭者數量減少,可能導致廣告價格的提昇。

微軟及Yahoo皆表示美國政府進一步審視雙方的合作是意料中事,但他們也認為政府最終會同意該項協議不但對微軟及Yahoo有利,對廣告主、出版商及消費者也都會有正面的影響。

事實上,微軟及Yahoo早就預測雙方的合作可能得經過半年的檢驗,並計畫於明年初開始執行此一合作案。(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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