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TO)認為未來不論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都可以從網際網路的電子商務交易上獲得利益,並且豐富人類的生活。

WTO秘書處在「電子商務與WTO扮演的角色」(Electrionic Commerce and Role of the WTO)的報告中指出,網際網路在商業上的應用將會快速增長,網際網路愈來愈具有實際商業獲利的潛力。

WTO認為,產品透過電訊網路的銷售、廣告、通路,對企業而言可以作為重要的經營策略;在第一階段,網際網路可以作為生產者與消費者、採購與行銷之間的互動橋樑,企業可以在網路上找到相互溝通的空間。第二階段則需要一個共同議定的交易規則,最後則是交易的具體達成。

因為網際網路的商業交易日漸成形,這份報告的目的在於提供132個WTO的會員相關背景資訊,幫助會員擬定具體的因應策略。

這份報告指出,在1995年以前只有不到五百萬人使用網際網路,到了本世紀末將會突破三億人,同時電子交易的總值預計會超過三千億美元。

WTO強調,網際網路正在提供一個超乎想像的商機,包括開發中國家在內,都不應忽視電子商務帶來的經濟利益,但是前提必須在於網路的基礎建設必須更加完善,加強網路的穩定性和速度,並且教育大眾熟悉網路的技巧。

對開發中國家而言,只要有結構完善的資訊基礎建設,就可以讓他們的企業和消費者獲得與開發中國家在網路上同等的機會,加上健全的政經體制,開發中國家在網路上會有比傳統市場更大的競爭機會。

更低廉的連線成本和情報,加上易於上手的交易方式和公平競爭,對網路來說絕對是利多於弊,能經由網路獲得較低的成本、品質更好的商品和服務,是使網路更加多元化的動力,每一個網路上的人都可以公平獲得相同的機會和好處。

對於美國所採取的「網路交易免稅」的政策,則有不同的看法,開發中國家對於這個議題比較謹慎,他們不希望在共識尚未達成之前就倉促決定這個攸關國家歲收的政策。

WTO表示,大部分的會員國原則上願意將這個網路交易免稅的議題列入討論,但是目前最重要的問題在於保障網路交易的安全性及法律架構,如何在尊重各國個別差異的情況下尋求最大的共識,將會是主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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