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於周三(3/4)決定終止主動監控微軟是否仍遵循2004年的反托拉斯裁決。過去歐盟指派一名監控受託人並建立監控機制,負責檢視微軟是否有遵循2004年雙方所達成的反托拉斯裁決,而相關監控費用則由微軟負責。
2004年3月,歐盟判決微軟濫用其作業系統壟斷地位,妨礙市場競爭,當時歐盟規定微軟必須提供產品技術資訊給競爭對手,以達到產品互通,並降低技術授權費用;為了監控微軟是否遵循當時的判決,歐盟相繼在2004年及2005年建立了監控機制。
歐盟表示,微軟已建置了互通資訊的檔案,同時微軟新的授權協議釋出更多機會讓其他公司不用告上法院就能使用他們的授權,沒有必要再全面監控微軟,因此取消其監控規定與機制,未來若再有微軟違反該協議的事件發生則可請技術顧問幫忙。
事實上,歐盟在2004年判決微軟妨礙市場競爭時,微軟仍提出上訴,但歐盟於2004年3月對微軟開罰4.79億歐元,2006年再罰2.81億歐元,微軟最後是在2007年10月接受裁決,放棄上訴,只是歐盟仍因微軟自2004年至2007年10月間未履行該判決而於2008年再判罰微軟8.99億歐元,當時歐盟表示微軟是首家因不執行反托拉斯裁決而被罰款的公司。(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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