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9/16)攜手國內四大部落格服務供應商(BSP),包括無名小站、Yam天空、Xuite、Pixnet,共同向部落客推廣網路著作權保護的概念,其中無名小站、Pixnet並開始推動創用CC授權,主張有條件限制的合法授權使用。
今年1月到8月,保智大隊共查獲了342項部落格侵權案件,占所有網路侵權案件的四成。因此智財局開始和國內主要的BSP業者聯手宣導,一方面呼籲網路使用者不要任意轉寄、轉貼他人的文章、照片、影音;另一方面也開始提倡合法授權概念。
目前四大BSP會先透過網路活動、有獎徵答、串聯貼紙等方式向使用者宣導著作權概念。其中牽涉到的議題包括非法下載、將影音嵌入部落格,以及轉寄、張貼他人文章卻不附出處等等。另外,無名小站和Pixnet兩家業者則另外推動創用CC授權。
所謂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意指著作權人可以各種不同的模式釋出部份權利,讓他人合法引用。其中包含四個主要元素: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相同方式分享。每個元素都以圖示表示,創作者在文章後以圖示標明採用哪些元素,其他人就可以清楚知道此篇文章的合法使用範圍。
專家則指出,國內政府和業者開始推動CC授權,絕對有助於整體網路環境發展。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資通法制組組長吳兆琰表示,現行著作權法太過複雜,CC授權則是給引用者一個明確的規範,不論對創作者、引用者來說都是雙贏。「大家清楚知道什麼可用、什麼不可用,可以降低網路侵權的風險。」他說。
目前已開始在部落格內宣導CC授權的無名小站,未來計畫直接在後台嵌入CC授權模式,讓使用者自行選擇是否授權、以何種模式授權。如此一來瀏覽者就可明確知道授權規範,避免觸法。
Yahoo!奇摩無名小站事業部社群經理李全興認為,與其告訴使用者「什麼不能做」,不如告訴大家在哪些條件下可合法引用,只要遵守規範,也是尊重智財權的一種做法。
專研網路科技法律的國巨律師事務所律師簡榮宗也指出,基本上著作權法中只要主張合理使用,就沒有侵權的問題。CC授權和開放原始碼基本上是同樣概念,強調授權模式,讓使用者在引用時有明確的規範。
不過CC授權主要還是提供給願意開放創作攻他人使用的部落客,對於某些大量引用他人文章、轉貼新聞的人來說,CC授權並無助於保護著作權。
雖然目前各大BSP都宣稱有檢舉機制,不過仍然相當容易在部落格中看到全文轉貼各大媒體或是他人部落格文章。因此今年8月時智財局也提出智慧財產法修正草案,希望將平台業者納入規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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