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於週三(2/27)宣佈,因微軟未能執行2004年3月的反壟斷裁決,必須受罰8.99億歐元,這筆折合13.5億美元的罰款,是微軟四年來第三次被歐盟處罰,也創下歐盟的最大筆罰款記錄。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委員Neelie Kroes指出,微軟沒有履行2004年裁決後所作的承諾,一直到2007年10月微軟真正實現承諾為止,三年內微軟持續向需要產品互通資訊的廠商,索取不合理的授權費用。

Neelie Kroes指責微軟的行為,不僅傷害消費者和其他廠商,也阻礙全球的商業發展。她也強調,歐盟是要求微軟做出實際的行動、履行互通性承諾,而非紙上談兵。

2004年3月,歐盟判決微軟濫用市場壟斷地位,拒絕向競爭者提供互通性資訊,第一次對微軟開罰4.97億歐元(6.13億美元)。其後,微軟因不服判決,向歐洲法院提起上訴,而歐盟執委會因微軟仍不提供互通資訊,於2006年對微軟開出第二筆2.81億歐元(3.47億美元)的罰款,並聲明微軟若不和解將繼續開罰。

最後,微軟終於在2007年10月放棄上訴,接受歐盟裁決,並履行開放互通資訊和降低授權費用的要求。而此次歐盟的13.5億美元鉅額罰款,即是針對2004至2007年間,微軟拒絕開放相關檔案的處罰。

歐盟指出,微軟是歐盟競爭條款設立50年以來,第一家因不執行反壟斷裁決而被罰款的公司。總計歐盟的三次罰款,微軟需付出的罰金已超過20億美元。

微軟在給各媒體的簡短回應中指出,這筆罰款是針對過去的行為,而該行為目前已被改善。

此外,Neelie Kroes申明,微軟前陣子允諾大規模釋出產品API,並不再控告開放源碼公司等行為,不在這次罰款的考量範圍內,且無論微軟作出哪些承諾,都要在市場上實際見到成效,才會算數。

針對如此高額的罰款,華爾街日報評論認為,基於原創公司對其技術應享有適當利益的原則,以及微軟去年即已履行歐盟規定,管理當局還是提出如此鉅額的罰款,有介入市場太深之嫌。

華盛頓郵報則認為,歐盟此舉的警告意味較濃,目的在告誡其他大型公司不要觸犯歐盟規定,否則歐盟將毫不遲疑地祭出罰款。目前還在接受歐盟調查的公司有Google、Intel、Qualcomm等,而微軟也還有二項調查正在進行中。(編譯/黃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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