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隱私權團體周三(10/31)共同要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考慮採用「反追蹤」(Do Not Track)名單,希望在網路廣告領域提供消費者必要的保護措施。
這些團體希望透過採用反追蹤名單保護使用者的網路行為,不被私下追蹤、儲存,或是被行銷人員及廣告網路所利用。九大隱私權團體分別是The 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Technology、Consumer Action、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Privacy Activism、 Public Information Research、Privacy Journal、Privacy Rights Clearinghouse及World Privacy Forum等。
在提交給FTC的文件中指出,任何可能的網路追蹤及消費者鎖定技術,都應該受到限制;消費者應該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在網路上自由活動。專門偵測及追蹤消費者行為的業者也必須依照正當的訊息處理條例(Fair Information Practices),尊重消費者的隱私。
反追蹤名單的概念很像FTC的「請勿來電」(Do Not Call)名單,加入該名單的消費者就可以免於接到推銷電話。
九大隱私權團體聲明指出,消費者在網路及行動裝置上留下大量的行為資訊,並在不知情下被追蹤及鎖定,而有隱私曝露的危險,而且現在並不受聯邦法律的保護。
全球隱私權論壇執行總監Pam Dixon則說,如果回頭看請勿來電名單,業界也曾有過自律行為,但一直到FTC接手才真的被普遍接受,而關於廣告的opt-out(退出名單)策略,產業已推動了7年,現在已到立法的時候了。(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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