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廠商Google近日發函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指出,若政府答應推動「開放式」無線頻譜,Google將投入這項底價從46億美元起標的無線頻段競標。

在寫給FCC主席Kevin Martin的信中,Google執行長Eric Schmidt表示對競標無線頻譜的興趣,不過Google也開出幾項條件,希望得標者必須以批發的方式,將某些頻段轉售給其他競爭者。

Eric Schmidt指出,若美國民眾可以在一個開放、互相競爭的網路上依據自己的選擇使用軟體與手機,這將是美國民眾的勝利。Eric Schmidt表示,雖然目前FCC規劃的競標規則都相當正面,但規則仍缺少Google、消費者團體與競爭廠商尋求的條件。

這項即將進行競標的700MHz頻段一般認為相當具有市場價值,不僅由於此頻段傳送距離相當長,而且具穿透力,由於原先使用該頻段的廣播業者將由類比轉為數位,而釋出該頻段,因此該競標也被認為是最後一個進入行動電信市場的機會;該頻段競標將於今年稍後舉行。

Google所謂的開放電信網路包括4種型態,例如開放的應用軟體,消費者可不受限制下載軟體、內容與服務;開放的裝置,消費者可以不受電信營運商限制,透過任何手持裝置連接網路;開放的服務,也就是允許第3方廠商批發轉售700MHz頻譜;開放的第三方網路,也可以在「任何技術上可行」原則下與其他網路互連。

目前FCC主席Kevin Martin規劃的競標條件包括必須支援任何無線裝置及軟體,但並未包括Google所謂的批發轉售條款。Eric Schmidt說,一個開放的電信網路將直接對Google的策略有所助益。

電信業者防堵
Google認為這項條件將對大眾有利,不過Google的提議和部分既有電信營運商的看法相左,這些電信業者認為Google只是在為該公司競標創造有利條件。

美國行動電信業者AT&T資深副總裁Jim Cicconi在聲明中指出,Google此舉是在給美國政府施壓,讓美國政府以法律手段確保僅有少數廠商能和Google在頻譜上競爭;AT&T目前立場支持FCC的現行競標方式。另一家行動電信廠商Verizon則表示堅決反對在競標條款中加入任何Google式的企業服務政策。

由美國電信業者組成的CTIA協會總裁與執行長Steve Largent則發佈聲明指出,Google此舉顯示出Google希望透過對該公司有利的條款在競標中獲益;他說,Google與他們的盟友在資本市場上吸引數百億資金,根本不需要仰賴政府與納稅人的幫助,電信業者歡迎其他新進者競爭,不過新進廠商不應要求政府依照他們的商業策略量身定作法規。

目前市場上的行動電信業者多半採取封閉式的服務政策,例如某行動電信廠商的門號用戶,就僅能使用該電信業者提供的服務,例如鈴聲、音樂或遊戲下載;既有電信業者認為,Google的提議將大舉增加電信業者的營運成本。

根據未具名的消息來源指出,FCC計畫先以開放存取條款開始競標,但若沒有廠商符合最低競標金額,第二次競標將排除開放存取條款。部分分析師指出,Google這項聲明等於透過公開提出競標金額將至少達到美國政府認為的最低價值,給予美國政府壓力。

隨著Google進軍手持裝置搜尋與對無線頻段表示興趣,部分分析師猜測Google未來可能推出自己的行動電信服務。(編譯/李怡偉)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